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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营林承包合同侯白林
(2022)营林字第06号甲方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甲方委托福州交通信息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对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造林绿化区林地竞价中标方,现依照竞价文件、竞价结果及相关文件的内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造林绿化区林地清理项目.项目地点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桐口8-
061、贵峰8-
11.
14.
20.803小班内部分林地.项目作业内容作业总面积130亩,其中全劈作业面积65亩,清杂作业面积65亩第二条项目价格甲方标底价¥26000元乙方中标价为X元各抚育方式的合同单价按照全劈150元/亩、清杂250元/亩的单价下浮―%作为结算单价本价格含工伤保险费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燃料费、安全管理费、税费第三条完成期限及结算方式.乙方必须在2022年H月5日前完成全劈,在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清杂完成一个工序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甲方不执行预借款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给予结算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并标注为本项目的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7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第五条检查验收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按合同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该项目工程款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结算,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返工,返工后验收合格的予以结算同时乙方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营林抚育任务若因特殊情况,某小班或其中部分未进行作业,则扣减相应面积第六条在营林抚育过程中,甲方有义务与责任对乙方生产所带来的社会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与评价,检查监督乙方生产过程可能存在的对社会与环境不利影响,将其不利影响减低到最小程度第六条生产技术指标及质量要求
1、全劈造林绿化区范围内全面劈净(劈断)杂灌、杂竹、管茅、藤蔓,留楂10公分以下,不得遗漏,否则在核报时给予双倍扣除面积
2、清杂造林绿化区范围内管茅头要全部挖出,劈倒(挖出)的杂灌、杂竹、管茅、藤蔓等剩余物不得进行炼山、堆烧,需全部清理出造林绿化区范围,乙方应按规定要求进行运输、处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双方职责㈠甲方职责.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负责向乙方现场告知项目作业内容及四至范围.对山场的特殊作业环境安全技术向乙方进行交底,有权对乙方承揽任务的质量、进度等进行必要的检验监督,承揽任务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符合作业许可规定后方可开工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㈡乙方职责.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和《福建省营造林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和技术要求,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营林生产任务,施工的质量、规格应符合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营林生产任务,乙方不得将营林生产任务转包他方,若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法完成任务或中途退场的,工程款不予结算,甲方如有突击性任务,乙方必须服从安排.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山作业人员不得带火种上山,杜绝在山场抽烟,违者交林业派出所处理第九条承揽任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甲方郑重告知乙方,在履行承揽任务期间,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危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承揽任务的安全实施.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承揽任务施工作业事故,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生产设施、机械器具和动力设备等的设备事故,及由此引发的危险危害.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地势陡峭、易发生山体滑坡和山洪;道路坡陡弯急,易受雨水冲毁;林中可能有毒蜂、毒虫及毒蛇等;林中水源未经鉴定,可能误食毒蘑菇;野外作业条件比较恶劣,夏天高温,冬天严寒.因山洪、台风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带来的潜在危险危害第十条生产安全、环保责任风险的承担.整个承揽任务在乙方管理和控制下,因乙方原因对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危险危害未加以消除而带来的安全生产责任风险,给甲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乙方损失自行承担.在履行承揽任务期间,因甲方强令乙方违章实施等原因造成乙方对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危险危害难以消除而带来的生产安全责任风险,给乙方和第三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事故及生产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第H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详见《生产安全管理协议》第十二条其他条款.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组织劳力上场,否则取消合同.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上述有关约定并被处以罚款的,甲方有权从其木材生产工资中扣除罚金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银行账号乙方银行账号开户行工行闽侯白沙支行甲方福建省闽侯白沙国有林场(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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