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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方案1区属各校(单位),乡镇(街道)小学,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推进我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建立健全我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2018)28号)、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安[2017)83号)和杭州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杭教安[2018)2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杭教办安
(2018)209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全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通过专项治理,建立健全区、校级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形成学生欺凌防治部门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预防措施有效、处置程序规范的工作局面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校风,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治理内容结合新学期开学阶段,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队)会等契机通过邀请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等形式,有针对性地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欺凌防治专题教育;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学生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并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广大家长的教育,提高家长和监护人预防学生欺凌的意识和处理能力;重新修订完善校纪校规,明确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触犯规定各校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要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学生欺凌防治知识和反欺凌技能相关教育培训要有详实记录重点要落实好进行一次法制、安全教育;进行一次校园“三防”建设、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公安机关情况、紧急报警装置完好情况、学校与属地派出所应急联动情况的全面排查;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进行一次问题学生心理集中摸排和疏导;完善一批“校园欺凌”防治制度;教育局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督导活动等工作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8月一9月底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制定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各校要充分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如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宣传有关法制知识和典型案例,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友善的要求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反校园欺凌的社会舆论压力和震慑力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教风、校风、班风、学风.加强教育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要着力加强法制教育,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利用课堂、国旗下讲话、讲座、报告会、主题班会、征文比赛、演讲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入脑入心,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要让学生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坚决与欺凌的人和事作斗争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绝不允许教师及学校其他人员成为校园欺凌的制造者
(三)强化措施,严密防范.加强防范一要加强摸底排查要全面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积极发动教职工、学生干部(特别是安全信息员)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种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要认真开展好德育导师工作,采用教育与矫正相结合等方法开展一对一帮扶,转化他们的行为方式,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二要加强心理干预要充分发挥学校群团组织、班主任、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教师的作用,特别要针对个别学生心理波动大、易发生心理疾病等特点,针对性开展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三要加强校园防控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建立完善关于校园欺凌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制度,加强晚自习、学生宿舍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四要加强关爱保护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女童等的关爱和保护,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不让弱势学生群体及所有青少年受到校园欺凌的伤害.及时处理各校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对实施校园欺凌的学生,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校纪处分要校纪处分;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及时报案,依法处理.监督指导各辅导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按程序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第二阶段2018年10月1—15日全面自查总结10月1日至10月10日,学校对第一阶段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教育局安保科重点围绕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日常管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工作成效等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界定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夕卜、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的界定,正确合理处理
(二)积极有效预防.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教育中小学校要通过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组织开展家长培训通过组织学校或社区定期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加强家长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严格学校日常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法制副校长、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机制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岗位教职工防治学生欺凌的职责、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预警和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针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防治工作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线索和苗头要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对早期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实施必要的教育、惩戒.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区、乡镇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专项办公室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部署和检查考核积极配合学校排查发现学生欺凌和暴力隐患苗头,并及时预防处置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问题,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及时干预,震慑犯罪要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保护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消除暴力文化通过不良出版物、影视节目、网络游戏侵蚀、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引发连锁性事件.定期开展排查要通过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或组织学校开展等方式,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三)依法依规处置.公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在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区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机构名称(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电话(0571—xx)和本方案,接受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严格规范调查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教职工发现、学生或者家长向学校举报的,应当按照学校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3妥善、细化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比较清晰的,应以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为准;确需复查的,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小组启动复查复查工作应在15日内完成,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进行认定,提出处置意见并通知学校和家长、学生.强化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四)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问责处理机制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对在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加强组织保障区教育局组织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教育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安保、宣德科、组织人事和局信访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安保科长兼任各区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校也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成立工作小组,并于9月底前报区教育局安保科备案,由计划地组织本校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明确分工和实施步骤,推动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各校要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来抓,及时总结并固化本次专项活动成果,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不断完善本地本校学生欺凌防治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建平安校园,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更加阳光和谐的环境预防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方案2为深入推进我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和《绍兴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治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秉承“预防教育为主,应急管理为辅”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我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系统工程,为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保驾护航,努力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二、组织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绍兴市XX区教育体育局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区教体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学区办督学、各直属学校校长、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章哲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教体局安全科负责学生欺凌防治的日常工作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办公电话XX
三、责任分工办公室负责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舆情控制和对外宣传工作,对相关欺凌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全区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法律指导同时研判相关政策法规和形势,对全区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检查与管理,监督全区中小学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普教科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各学校做好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工作c加强班主任培训和学生德育工作,努力提升班主任应对、处理和解决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能力指导各学校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对全区中小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小学生守则》教育,并对各全区各学校德育工作、法制教育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同时抓紧时间收集相关案例,尽快编制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指导手册安全科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全区各学校建立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的应急处置预案,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检查同时协调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监控和信息通报工作督导科会同各学区办督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的专项督导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加强对学校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的日常督导,发现问题或收到相关投诉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查处幼教办、职成科、区关工委办公室等科室负责配合做好相关案件的处理工作各直属学校校长、各乡镇中小学校长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校要成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校校长任组长,建立科学有效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体系,完善学生欺凌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要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将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管理环节、每位教职工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校规校纪,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的平安文明校园日常教学中要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保护遭受欺凌学生身心安全,增强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实施科学有效的跟踪辅导,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大力创建平安文明校园各校要设立并公布学生欺凌投诉监督电话,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四、相关举措.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绍兴市教育局关于防治中小学学生欺凌工作指导意见及工作方案加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联动,以普教科为主研制我区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指导手册,加强对学校安管员和广大班主任的培训指导.定期召开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欺凌工作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区各学校负责人会议,通报全区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情况,听取各学校关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汇报同时根据绍兴市教育局的统筹安排,部署全区下一阶段防治工作重点,明确不同时期全区防治工作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全区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教育将每年9月开学第二周定为全区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宣传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的专题教育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参观实践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行为危害性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防范欺凌的应急预案,加强学生应急防范演练.强化中小学学生欺凌案件处理部门联动加强与xx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协作联动,完善教育和公安部门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对口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落实学校与辖区公安部门无缝对接,出现隐患或警情,联系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处置干预.区教体局将在有关网站开设“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专栏,各校要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主动发布学生欺凌防治有关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警示事件、追责问责、督导报告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加强经费和人员保障区教体局和全区各学校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业务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专款专用由教体局安全科和各学校安监办负责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日常协调和联络事宜,切实保障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