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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落实耕地保护、整治城乡道路两侧违章违规建设责任方案为切实保护耕地,规范乡村用地规划,维护公路路产、路权,引导群众科学、规范使用耕地,预防和制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打击非法破坏耕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关于我市城乡道路两侧建设实施规划控制的通知》、《关于对我市城乡道路两侧实施规划控制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委副书记、市长**关于“整治城乡道路两侧违法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结合基本农田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镇政府经研究为落实耕地保护和整治道路两侧违章违规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责任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查考核,坚决遏制违章违规使用耕地和城乡道路两侧用地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生,不断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镇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推动荷花镇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真正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幸福荷花”,营造“宜居宜业美丽家园”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一)各挂驻村的组长、驻村镇干部和各村委会干部是各村辖区内耕地保护和整治道路两旁违章违规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每个村委会成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驻村干部、村干部、村小组长为组员的耕地保护和整治道路两旁违章违规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指导、监督各村小组道路两旁用地和耕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指导、监督落实村耕地监管和整治道路两旁违章违规建设的巡查制度,做好耕地保护、整治道路两旁违章违规建设的宣传动员、落实预防措施,积极设立并维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界桩、标志牌等各领导小组每周在本村辖区内巡查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及发展林果业的行为;对发现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或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发现在基本农田内新建砖瓦窑场或沙石场的行为;对发现在基本农田内取土烧石率或者取土垫宅基以及取土买卖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以及发现未经规划、国土、交通、公路等部门批准,在离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道5米禁建区范围内(道路两侧排水沟外沿起计)用地进行建设、堆放的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镇规划建设办和镇国土资源所报告,积极协助查处耕地和道路两旁禁建区范围内违章违规建设等违法案件,如实反映违法用地事实,对于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配合执行到位
(三)领导小组要积极化解村级用地纠纷,防止因各类用地争议而引发上访事件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建立用地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待来人来访,要本着“以理服人,耐心劝导”的原则,积极化解各类用地矛盾,做到一般信访不出村,当发现涉及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重大信访苗头时,要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办法因干部不管不问,造成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教育到位一是镇、村两级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采取一切切实有效的宣传方式,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有关土地管理和规划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自觉支持和拥护耕地保护工作和“两违”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二是各村(居)要及时召开村两委干部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阐明镇党委、镇政府保护耕地和整治“两违”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从思想上、行动上与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三是对存在违法占用耕地和“两违”现象的对象户,要深入教育,讲明政策、做通思想工作,力促自觉清除“两违”,使耕地保护和整治“两违”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明确责任区域,落实工作责任耕地保护和“两违”整治工作实行“辖区责任制”,各村书记、主任对本辖区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两侧禁建区范围内的违法占用耕地和“两违”整治工作负直接责任人责任,挂村镇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责任人,驻村镇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要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发挥应有作用,做到对违规违建现象及时发现、及时举报、主动劝说、主动拆除、整治到位、取得成效;好镇机关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达到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整治目的镇规划建设办、国土资源所的干部对重点路段、重点村委会要实行包路、包村责任制责任到人、到村、到路
(三)建立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全镇范围内建立耕地保护和“两违”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是固化证据,建立台账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按镇耕地保护和整治“两违”工作要求,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道路两侧规定范围内现有建筑、构筑物进行拍照,固化证据,建立台账,对违法建设要明确责任人及拆除时间,并报镇耕地保护和“两违”整治办备案;二是建立镇、村(居)、村小组三级防控工作网络,镇耕地保护和“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和“两违”防治和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各村、社区要组织专门的耕地保护和“两违”防控专业队伍,实现每日一巡查、每日一汇报制度,村、社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各类信息处置汇报,各村小组负责人每天巡查所在区域,发现“两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及时向镇“两违”整治办公室报告三是镇耕地保护和“两违”整治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镇耕地保护和“两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各村、社区也要相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要做好登记,严格保密,并及时汇报、处理
(四)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定人定责,分段包干,严格执法,控制局面”的原则,加强有关单位、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各村(居)建立违建巡查队伍,统一归镇耕地保护和“两违”整治办领导,确保耕地保护和“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需要二是快速查处新的案件通过巡查,对新发生的任何违法占用耕地和“两违”现象,无论缘由,坚决予以强制拆除,发现一宗,拆除一宗,要通过对违法占用耕地和“两违”现象的查处,在全镇上下形成支持耕地保护和“两违”整治,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三是分期治理历史问题对历史上遗留的违法占用耕地和“两违”问题,要区别情况,按照“先重大,后一般;先恶性,后普通”的原则,制定年度耕地保护和“两违”整治工作计划,规范执法工作程序,分期、分批予以查处和拆除
四、责任追究年终,镇政府将组织镇纪委、党政办、规划建设办、国土所等有关部门对各村委会耕地保护和“两违”整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凡因组织、指导、监督耕地保护和整治道路两旁违章违规建设工作不力,对破坏耕地和占用道路两旁禁建区范围内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上报的镇村干部,年终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造成违法行为既成事实难以处理等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镇村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