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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规范相关方在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为,增强相关方安意识,防止相关方各类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相关方,主要是指承包商,供货商、经销商、代工商、访客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权责3-1总经理室负责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3-2总务课负责餐饮供货商及废料承包商的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3-3采购课负责原物料供货商及代工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3-4人事课负责劳务输入及劳务分包相关方管理3-5关务课进口货贷、进口货物运输货贷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3-6产企课负责货车租赁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管理3-7营业
一、二部负责经销商、代理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3-8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3-9其它部门负责与本部门有业务往来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定义4・1承包商在公司现场承包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建筑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吊运、安装、拆除管道设备等项目的单位,提供服务的固体废物委托处理的单位,以及货物运输服务的单位4-2供货商为公司提供原材料、物料等物品的单位4-3经销商独立的经营机构,拥有商品的所有权(买断制造商的产品/服务),获得经营利润多品种经营,经营活动过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与供货商责权对等4-4访客与公司洽谈业务或从事检测检查、访问偶尔需进入本公司的人员4・5项目主管部门工程项目直接请购单位及负责维修保养的相关单位,包括直接接洽相关方的部门包括采购课、产企课、总务课,现场各单位.作业内容建大橡胶(中国)有限公司5-1相关方选定原则5-1-1相关方应为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有必要的经营、生产条件,并获得在昆山地区从事相关活动的许可,在同等情况下应选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较好的单位5-1-2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建筑工程、装修和管道设备安装,饮食供应,特种设备、作业环境和消防设施检测的承包方应有政府安全、卫生、环保、公安、技术监督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资质禁止将相关作业,活动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5-1-3承包方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卫生教育制度、检查以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等制度在公司所用的特种设备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其它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防护装置,特殊工种应具备特殊作业证,有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5-1・4选择相关方时应优先选择通过OHSAS18001和ISO14001认证的单位5-1-5各部门应按以上原则选定合格的承包商和供货商,对于一旦发生事故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相关方必须对其现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审核由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并会同总经理室环安组一起对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进行审核,审核后方可选用5-2需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的确定原则与审核5-2-1采购课在确认供货商时,应将其所购产品占原物料或能源费用20%以上的列为需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其余为一般相关方5・2-2对提供油品、危险化学品、劳保用品、特种设备的供方直接判定为要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采购课应要求其在提供产品时,油品、危险化学品需提供产品的《物质资料安全数据表》即MSDS0劳保用品所需提供资料依【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KCS・2F・0・041执行特种设备应所需提供资料依【特种设备管理规定】1^5・25・00・029执行5-2-3将危险固废委托处理方直接判定为要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总务课应要求其出具从事该项服务的环保部门认可的资格许可证,以考察其是否符合地方的环保要求和能力5-2-4将运输公司直接判定为要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关务课、产企课应要求其出具相关运输资格许可证5-2-5将劳务输入相关方直接判定为需要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人事课应要求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以考察其是否符合地方劳动部门的要求和能力5-2-6被判定为需要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发放〈布关方环安卫评价记录表》请其如实填写,并将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并交环安组审查,合格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列入本部门〈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一览表》中一般情况下,第一次交易时予以审查,有重大变化时,需要重新审查5-2-7环安组对〈需要重点把力7影啊而关方一览表》中的相关方的资质以及安全管理水平每年依《布夫方环安严勿记录表》至少进行一次评价,发现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或安全管理绩效不良的应不再续约5-3相关方合同协议中的安全要求5-3-1部门在选定相关方时,应与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签订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合同或协议,或在合同中写明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对于建设、设备安装、维修等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协议书皿淑佳一报备环安组备案后方可施工进行其它业务发包时,发包单位应在合同中约定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事项5-3-2安全合同或协议中至少应明确下列安全事项相关方承诺遵守公司的一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并服从公司环安管理人员管理和调度;1公司相关部门和相关方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2公司和相关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联络协调方法、紧急事件的处理方法3违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约定的责任相关方应为其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定而引起的事故负全部责任5-3-3签定合同时,采购课和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相关方所获得的政府规定的其必须拥有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资质等方面进行审核,相关复印件收集后,交环安组备案,对长期与公司合作的单位,每年审核一次即可5-3-4项目主管部门应将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包括公司的环安方针等传达给相关方5-4相关方的入厂管理5-4-1建设、设备安装、维修等工程项目之承包商在入厂施工时,谟写<施工申请单》依入厂施工流程附件一办理5-4-2若相关方从事动火作业,则依【动火安全管理规定】KCS-2F-00-014规定处理5-4-3送货人员、运输人员在入厂时办理〈人厂逋汪,了解通行证上交之入厂须知及公司环安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若违反相关规定,则依上面之处罚规定处理5-4-4访客入厂时办理〈来宾访问单,遵守上面注明之环安注意事项5-5相关方的现场安全管理5-5-1建设项目承包商1承包商所承接的每一个工程第一次作业前,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承包商即将在公司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并作记录2建设项目如要从事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落实各项环安措施,报备现场主管部门,依公司安全规定,审批后方可作.业3如果承包商多次发生不落实安全措施,使用不安全设备经指出仍不改正的,将依环境、班业建康安全生物以方附件一中约定的罚款金额予以处罚5-5-2食堂菜食承包商现场安全管理1承包商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总务课对前往我司工作的承包商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存盘2承包商在送菜食过程必须严格遵照【食堂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规定】KCS-2F-00-043的要求执行5-5・3运输车辆、承包商现场安全管理1承包商应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具有规定的资质,驾驶人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件2承包商车辆应按规定在进出厂门时减速慢行,严格遵守厂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限速规定,不得高音鸣笛及逆向行驶,不得在车辆未停稳时打开车门,驾驶员在驾驶时不得有接听电话等危害安全的行为3承包商应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定期点检,车辆不得带病运行,车辆上应配置灭火器5-5-4其它相关方现场安全管理1来公司进行检查、访问的相关方,各部门通知其严格执行公司的【门禁管理规定】KCS-2H-00-005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KCS-2F-00-023不得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行走和逗留未经主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本公司的设施设备进入公司危险及其它禁入区域参观时,应要求其佩带公司配备的防护用品,并且在紧急时保证其安全许可动用相关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2对与公司长期合作的相关方,主管部门应将作业的安全卫生要求以及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传达给相关方,并督促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3相关方车辆需进入公司的,应严格执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KCS-2F-00-023的规定,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存在泄漏,污染严重的车辆不得进入公司,并遵守厂区内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应将相应要求传达给相关方4与相关方就环境、安全、卫生影响协商和信息交流具体参见【协商与信息交流管理规定】KCS-2F-00-0265-6相关方的检查评价5-6-1承包商、供货商在履行合同期间,主管部门应经常对其在公司的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备查,参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KCS-2F-00-
010.相关文件6-1协力厂商管理规定6-2门禁管理规定6-3协商与信息交流管理规定6-4动火安全管理规定6-5食堂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规定6-6交通安全管理规定6-7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相关表单7-1相关方环安卫评价记录表2F
00025.17-2重点施加影响相关方一览表2F
00025.27-3施工申请单2F
00025.
3.相关附件8-1入厂施工流程附件一8-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协议书附件二入厂施工流程相关方(厂商)附件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协议书编号甲方建大橡胶(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有效推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避免甲、乙双方在活动中造成重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签定本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环保、安全、卫生、劳动、技术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资质证明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等必须真实有效,若因乙方提供相关虚假证明文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其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首次进入甲方施工之单位,甲方有义务将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项告知乙方
3、乙方带入甲方厂区内使用之工具或设备,如叉车、吊车、氧割气焊机、电动葫芦等,应符合劳动、技监等部门之法令要求,使用合格之器具,若因乙方所使用之器具不符合法令要求给甲方带来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进入甲方之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乙方之相关人员车辆进入厂区后,需遵守甲方厂区相关环境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高音鸣笛及逆向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5KM/h并注意厂区道路内行人之安全乙方在作业前必须与现场单位(施工地点单位)作详细之工作说明,实施预知危险,采取防范措施并依施工现象需要设置警告标示及必要之围护乙方所承担之工程如需进入局限空间或人孔内作业,应先行通风并配置空气呼吸器等呼吸防护具、梯子、安全带或救生索等设备,供员工紧急避难或救援人员使用作业前应准备并事前教导正确使用方法乙方在施工中需动火作业时,应依【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并清理四周环境,隔离易燃易爆物品,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高空作业时,应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索等安全防护设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拆除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栏、警示标志等),若必须拆除时,应征得现场单位同意后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倾倒废油、固体废弃物,排放废水、废气等,以免给环境造成污染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环安管理人员的检查,听从环安管理人员环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乙方在施工时,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噪声、粉尘等进行控制,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乙方在甲方施工之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正确穿戴安全鞋、安全帽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不得私拉电线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非施工地点四处走动,进入厂区必须佩带施工证施工证不得转借他人且到期后不得使用
5、处罚细则违反
4.1者,罚款200元违反
4.2未告知现场单位者罚款50()元;有告知,但未在施工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者,予以、罚款200兀违反
4.3者,予以罚款500元违反
4.4未办理动火证而动火者,予以罚款200元;有动火证,附近未配置相关灭火器材的予以罚款200元;未清理现场而动火者,罚款200元;在动火过程中如使用甲方之灭火器,其灭火器的填充费用由乙方承担违反
4.5在高空作业过程中未带安全带者,予以罚款500元违反
4.6者,予以罚款500元违反
4.7者,予以罚款500元,如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视情节严重予以罚款1000到5XX元违反
4.8者予以罚款200元违反
4.9者予以罚款20元违反
4.10者予以罚款200元违反
4.11者予以罚款200元违反
4.12的随意走动罚款200元,未带施工证的罚款100元施工证借与他人的,没收施工证并罚款200元,施工证过期仍使用的,罚款200元因乙方违反第4条之规定,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由乙方支付甲方之损失若乙方人员在甲方厂区造成意外环境或工安事故,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或工作困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外,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向乙方罚款2000元〜60元
6、其它约定事项
7、以上之罚款若发生,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8、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协议之仲裁地为昆山甲方负责人:单位名称:KCS-2F-00-025环安T!类规定第版第1页共8页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方管理规定采购课项目主管部门环安组总务课守卫班经办人、课长、经理项目主管部门带施工人员至一道门办证件现场单位施工联交现场单位确认施工前维护是否妥当现场单位主管确认现场总务课守卫班存施工联,转交环安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