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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洪南市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
(2017)6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巩固提升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和白城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我市脱贫攻坚规划,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省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为依据,在分配使用整合资金时坚持因户施策,对非贫困村中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稳定脱贫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二)实施目标通过统筹整合全市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格局,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与全国一道共同迈入小康社会
(三)基本原则
1.渠道不变,充分授权脱贫攻坚期内,对省文件明确的财政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除个别有特定用途不宜统筹整合的资金外,应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省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工作2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负总责,重点抓好项目选择、上下衔接、组织协调、督促等工作市政府承担整合涉农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项目实施单位的各部门、各乡(镇),要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直接责任.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脱贫成效要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协调,夯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站在全市发展大局的高度,强化责任,精准指导,积极推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
二、整合范围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
[2017]60号)中规定的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三、资金使用2020年计划投入整合各类涉农资金
11622.64万元使用方向共分为4类,其中
1.促进贫困人口增收的产业扶贫项目类;
2.农村村屯道路工程项目类;
3.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类
4.就业扶贫项目类(扶贫特岗)具体情况如下
(一)促进贫困人口增收的产业扶贫项目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5969.36万元,用于完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和发展庭院经济
1、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5605.86万元,完善村级光伏电站项目,继续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4月开工,10月中旬完工(责任部门市能源产业发展中心)
2、计划投入整合资金260万元,用于发展庭院经济,为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补贴11月末完成(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3、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103.5万元,用于入股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对未脱贫人口给予帮扶12月末完成(责任部门市能源产业发展中心)
(二)农村村屯道路工程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5501.08万元主要用于铺设村屯道路
285.78公里
1、实施深度贫困村水泥路工程,计划投入整合资金786万元,新修水泥路
19.7公里6月中旬开工,H月初完工(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2、实施村屯砂石路工程,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2249.32万元用于砂石路项目
204.48公里6月中旬开工,11月初完工(责任部门相关乡镇政府)
3、在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及场站符合条件的自然屯实施水泥路项目,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2465.76万元,新修水泥路
61.6公里,6月中旬开工,11月初完工(责任部门市交通局)
(三)雨露计划、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77.5万元,解决全市各乡镇“雨露计划”贫困学生补助、小额信贷贴息
1、实施“雨露计划项目,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67.5万元,用于2020年春、秋两季贫困学生补助H月末完成(责任部n市扶贫办)
2、实施小额信贷贴息,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0万元,为全市贫困户小额信贷进行贴息12月末完成(责任部门市扶贫办)
(四)就业扶贫项目类(扶贫特岗)计划投入整合资金
74.7万元,用于安排疫情期间就业岗位249人3月实施,5月末完成(责任部门市扶贫办)
四、工作重点
(一)统一区域规划根据市“十三五”规划和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建立本乡镇和部门项目库,并报市扶贫项目初核小组,市扶贫项目初核小组对各乡镇、各部门提交的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开展论证评审,建立沈南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将及时根据政策与形势变化予以调整和充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完成项目立项、前期可研、投资评审等基础性工作,并组织具体项目实施
(二)统一申报程序一是项目计划申报审批程序各乡镇、各部门申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由市扶贫项目初核小组审核筛选后,向市扶贫项目审批小组上报项目计划,经市扶贫项目审批小组审批后,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讨论通过,通过后由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项目建设资金计划;二是项目计划变更调整程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乡镇、各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变更的,各乡镇、各部门提出调整或变更申请,经市扶贫项目初核小组审查,再由市扶贫项目审批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调整或变更
(三)统一项目管理涉农整合资金计划下达后,项目实施部门要主动承担项目管理与协调责任,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及资金使用监管,接受检查验收
(四)统一资金拨付涉农整合资金实行集中支付列入年度资金分配方案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提供相关材料,经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并一次性拨付给项目实施部门项目实施部门按照项目进度拨款
(五)统一竣工验收项目建设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向项目实施部门申请验收项目实施部门应积极组织验收,对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建设任务、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竣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担当意识沈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意识,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监管,强化安全意识各项目实施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确保专款专用,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不得借用、挪用或转移项目资金对在整合资金管理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强化公开意识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对整合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广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资金等信息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附洸南市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