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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杭州高新区(滨江)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修改版)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完善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我区新发展阶段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和现代化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聚焦市县乡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创新,全域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动“综合执法引领、专业执法联动”的行政执法“滨江方案基本成熟定型,为在全市乃至全省形成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法治滨江’硬核成果作出积极贡献到2022年8月底前,努力完成具有杭州辨识度和全省影响力改革成果的任务,高质量全方位服务保障杭州亚运会到2022年底,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完善;区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和平台全面建立;综合执法事项拓展到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以上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60%以上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执法部门承担;精简执法人员编制,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种类精简50%以上;专业执法领域事项清单100%梳理完成,行政检查事项100%全覆盖深化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执法力量进一步下沉85%以上的执法力量在县乡,其中街道占65%以上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拓展到60件以上到2025年底,权力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基本实现,权责统
一、权威高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
三、构建行政执法指挥协调体系
(一)建立健全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设立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日常具体工作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指挥中心由分管区领导担任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区指挥中心统筹协调全区的执法监管计划,管理考核辖区内执法检查、执法协作等执法活动
(二)应用执法统一指挥平台全面应用市级改造建设的“全面兼容、全域链通、全维协调、全速运行、全息管理、全程闭环”的市县乡一体化“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平台“,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体系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热点堵点问题,按照确定的职责边界清单,实现行政执法线索录入、派单、监督、管理、处罚、反馈一体化运作,构建全流程在线监督评价体系,实现全域监管执法“一张网”全闭环
四、整合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
(一)更大力度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以“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为导向,在省综合执法事项“基础库”(即《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年本)》)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复函》基础上,根据市统一部署,结合高新区(滨江)实际,撤销农业专业执法队伍,其执法职责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制定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依法进行动态调整除中央、省明确设置专业执法队伍的领域外,其他领域均不再保留专业执法队伍,其行政处罚事项和执法队伍原则上整合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事项和执法队伍划转后,原业务主管部门依法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等监管工作
(二)发挥专业执法优势司法行政、财政、审计、统计、医保5个部门保留原体制机制不变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按照市统一部署由文化市场专业执法队伍行使
(三)全面实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通过赋权和派驻等方式深化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探索区级执法人员“县属乡用共管”,更好地集约执法资源、提升整体执法效能根据“客观需求,有效承接”原则,建立涵盖街道经济、人口、社会治理、执法资源和执法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机制,对配置条件成熟并通过评估的街道依法赋予区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赋权街道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以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区政府对街道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派驻街道的综合执法队伍,日常管理、后勤保障、工作考核等以属地街道为主
(四)理顺执法层级按照贴近基层,避免重复执法的原则,区级主要负责日常执法检查和一般违法案件查处,管理监督街道综合执法工作;依法以街道名义执法的行政执法机构按照职责履行行政处罚职能专业执法领域中央、省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强化监管执法一体化
(一)推进监管执法一体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各进一步”原则,筑牢监管闭环链条业务主管部门全面编制并认领覆盖各级各领域监管事项总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纳入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统一管理建立跨部门间、跨层级间常态化联合执法、应急配合、信息共享、证据互认、案件移送等协作配合机制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严格落实审批监管、备案核查和固定监管对象的定向检查等监管工作,涉及执法事项划转的部门还应为综合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事项和机构整合到位后,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固定监管对象以外的日常巡查,强化与业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推动执法队伍一体联动全面建立“综合执法+专业执法”一体联动机制,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领域执法活动全部纳入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进行管理,统筹推进常态化联合执法,构建全区行政执法“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建立基层执法协同机制街道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专业执法机构“一体化”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街道办事处在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定期评估,完善评议、考核制度
六、创新数字化监管执法
(一)创新执法监管集成应用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高频高危领域,借鉴临安区、桐庐县和建德市试点推进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应用做法,围绕“一件事,,综合集成多部门多领域执法、监管事项,对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细化监管职责和任务,制定执法、监管计划,实施“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提升执法全流程数字化依托全省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和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归集共享多部门监管事项清单、检查情况、违法处罚情况、行政许可等数据信息,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全流程功能闭环积极应用移动端一体化和非现场执法办案系统,通过执法流程再造,努力“让群众零次跑、让队员无需跑工
七、规范执法队伍建设
(一)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根据执法监管实际需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实行分类考录、考核、培训;完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交流管理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推进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在我区的有效应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实行以行政执法绩效为核心的行政执法评议制
(二)合理配置行政执法力量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有序整合全区行政执法队伍,确保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结合事项划转比例、监管执法实际工作量等因素,科学划分现有执法人员编制,做优做强综合执法队伍,做精做专专业执法队伍,确保现有执法队伍人员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完善行政执法协辅人员管理相关制度,全面清理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禁止在行政执法岗位使用执法辅助人员
(三)全面落实“四化”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全面打造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规范执法文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数字化执法装备标准化配备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基地深入推进分层分级培训完善法制审核制度,开展基层律师驻队,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等级认证制度,全面提升综合执法队伍法治能力和水平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我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重大举措,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责任,强化协作配合意识,形成区街联动、部门协同发力的整体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保障措施按照事权和支出相适应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健全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派驻保障等机制,加强行刑衔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执法人员特殊岗位津贴、伤亡抚恤等;加强职业发展激励,保障行政执法力量与行政执法职责和任务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