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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打通城市道路及便民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打通城市道路19条新建便民停车场15处、停车位3600个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坚持规划引领各县(市、区)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修订完善《城市道路网系统专项规划》《停车场(库)布局专项规划》,科学指导、系统推动城市道路、停车场(库)等项目建设,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有序实施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完善路网结构围绕“提升主路网、畅通内循环”目标,解决城市路网结构不合理、节点不畅等突出问题,提高路网密度,提升道路通行能力2023年,**区建成太来路、青年路(岭崎大道一平沿路)、泾滩路(宝塔路一文昌路)、南干渠泾滩路段(广成路一百兴雅苑路)、丰收北路(八里路一泾河北路)、桃园路(塔帽大道一柳湖路)、南干渠(果园路一兴北路)、来丰路(来远路一喧峭大道)、泾河大道海绵化改造及南侧生态廊道雨洪调蓄系统9条道路工程华亭市建成双凤路及上关路南段雨污水管网敷设及道路建设(二期)工程泾川县建成南环路建设工程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崇信县建成龙泉寺4A级景区连接线项目庄浪县建成北滨河路东延伸段整治、北滨河路西延伸、国安路、国强路西延伸4条道路工程静宁县建成东二环路南段、南环东路(东关路一东二环路)段、东关东路南段3条道路工程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实施单位**县政府
(三)加大车位供给结合实际实施“五个一批”停车改造项目,即利用空地新建一批,对部分闲置土地和可拆迁公产进行清理拆除,新建一批以立体停车为主的停车场;新建小区配建一批,在新建小区规划审批时,严格落实新建小区不低于11的地上、地下停车位配建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建设立体停车场(库),新建住宅停车场(库)须按要求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条件;老旧小区改造一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清理拆除私占的空地、临舍等,改造成停车泊位;根据现状整合一批,利用城市空闲公共空间和较宽的人行道,在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活动的基础上改造停车泊位;挖掘资源开放一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场(库)并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停车空间,高效利用场地资源让利于民同时,建立智慧停车系统,动态更新停车资源数据,落实错时停车和差异化收费等措施,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2023年,岭峭区建成平华路、双拥路、甘沟路3处停车场,新增停车位620个泾川县建成中心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泾川县住建局门口、国土宾馆门口、安泰家园、县城北生态停车场、泾川县纪委门口、泾灵路车站片区、泾水宾馆半封闭停车场7处,新增停车位1150个灵台县建成立体停车库、平面停车场2个项目,新增停车位390个崇信县建成交通市场露天封闭式停车场、建材市场露天封闭式停车场2个项目,新增停车位240个庄浪县新增临时停车位180个静宁县建成固定停车场建设项目,新增停车位1050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实施单位**县政府
(四)提高管理水平各县(市、区)统筹做好市政道路、停车设施等项目建设、移交和管理等工作,合理配置运维人员,健全完善市政设施的巡查、养护、管理机制,强化运维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市政道路日常维护水平,提升停车设施便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城市(县城)管理向精细化、智慧化迈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实施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资金筹措城市道路和停车场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
8.0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813万元,市级筹措3150万元,县(市、区)财政配套
4.66亿元,撬动企业投资
2.98亿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政府、单位、社会各方力量,紧盯工作目标,细化推进措施,把握时间节点,解决困难问题,确保任务落实见效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优化可研(备案)、用地预审、规划许可、初设、环评、能评、招标备案、质量安全备案、施工许可等审批流程,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确保及早开工建设要加大地方财政配套,撬动企业投资等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落地实施
(三)突出质量监管各县(市、区)政府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压紧压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责任,严把材料质量、设备质量和施工质量关口,切实将民生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