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目的为规范公司EPC总包项目《施工开工报告》的管理,使开工报告的审批工作更严诬、快捷,本文规定了EPC总包项目施工开工报告的编制、审批及管理程序,以指导现场施工管理的具体实施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承建的所有EPC总包项目申报办法施工《开工报告》及《开工/复工报审表》由施工分包商按照现场施工人员、物资、机具及技术力量和现场环境等条件填写填报《开工报告》应满足以下条件
3.
2.1施工分包合同(协议)已签订
3.
2.2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完善,施工所需各工种劳动力已落实
3.
2.3施工图纸齐备,并进行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3.
2.4施工组织设计或主要施工方案审批完毕
3.
2.5施工机具设备齐全,且经审查同意进入现场并试运转正常
3.
2.6开工所用材料已按规定做了亚测试验并合格,材料及配件已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3.
2.7大型、关键设备到货时间已确定,对外委托的预制的构件、零部件已落实现场施工用水、电、气已配置到位,施工道路和现场环境满足工程需要现场永久/半永久性坐标控制点和水准点已设置好,并复核完施工年度计划,季、月计划已编制并己经获批准4审批办法施工《开工报告》由施工分包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质量监督站长/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共同签字认可(见附录A)《开工/复工报审表》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施工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共同签字认可(见附录B)
4.
4.1总包项Fl施工部在审查中,有关人员应按自己的职责对相关施工开工条件逐条认真落实,对不具备开工条件项需阐明原因
4.
4.2总包项目施工经理对施工分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告的每项内容,必须进行核定,对存在问题竞成有关单位或施工部成员解决落实.
4.3如果全部满足条件要求,现场施工可以按批准的日期进行附件附录A《开工报告》附录B《开工/当工报审表》本办法由基建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并负责解释本办法主要起草人王钦纲审核人李春森批准人段玉林本办法于二一六年三月第一次批准发布并正式实施附件1《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工程名称附件2《开工/复工报审表》致(监理单位)我单位承担的开工工程,已完成了以下各项工作,具备了开工/复工条件,特此申请施工,请核查准予附
1、《开工报告》
2、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经理(公章)日期:总承包单位审查意见:施工经理(公章)日期:监理单位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机构(章)日期:■>中国能源SINOMEC公司标准版本号N0施工开工报告管理规定QB/NYAS10018-2016合同号设计单位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内容开
1.条件审查意见质量监督意见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公章)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公章)日期年月日项目总监(公章)日期年月日项目经理(公章)日期年月日项目经理(公章)日期年月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