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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小学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
2、教师集体外出参观、学习必须提前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再组织活动
3、全校性集体外出活动和社会上要求学生参加的活动,必须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4、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校长批准
5、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文体活动,如组织篮球比赛、足球比赛、演出等要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落实的不到位的场所,不得组织学生前往
6、对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大型外出活动,要严格审批制度,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组织教育,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通行路径和活动场所的安全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如去高层建筑物擦玻璃到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做好事救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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