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XX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XX小学培训点学员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学员在XX县XX街道XX小学培训点的学员人身安全,明确职责,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培训点学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员的监护人是学员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员的培训而转移到培训点培训点与学员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员在培训期间,培训点学校应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在培训活动期间,由学员自身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造成培训点财产损坏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学员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或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果因学员自身原因造成自己损害的,由学员或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3、学员培训完毕应立即离开培训点回家,因学员在培训点外滞留、嬉戏玩耍等,造成伤害的,培训点不承担责任
4、学员在来学校或离开学校途中的安全由学员家长负责,学员家长不按时接送孩子而发生一切意外事故和人身损害行为,培训点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学员进入各个场所活动,应严格遵守各培训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器材、设备,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保持教室整洁,不准乱扔垃圾,课后应及时打扫卫生,造成财产损坏的,由学员家长负责赔偿
6、学员进入教室不得高声喧哗、追逐打闹,爱护培训点设施,严禁损坏设备严禁攀爬踩踏桌椅、讲台、窗台等,严禁乱涂、乱画,故意损坏设备的需按价赔偿;不得随意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学员在培训期间,不准在走廊嬉戏、踢球、打球、攀爬栏杆和窗口,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追逐打闹,防止踩踏事故发生
7、根据培训中心的作息时间,要求学员按时到达和离开培训点,到校最多提前10分钟,放学就马上离开培训点,不得在培训点内逗留玩耍,提前到者出现意外,培训点概不负责
8、学员活动须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进行,有序进场,规范操作,遵守仪器操作规程,不擅自搬动或拆解设备,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培训辅导员报告
9、在培训活动期间,学员有事要求家长及时通知培训点如果活动期间没有家长通知,学员未到培训点或活动期间学员私自离开培训点,培训点应及时通知学员监护人,学员在此期间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培训点不承担责任
10、学员个人财产由自己保管,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11、参加活动的学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携带食品及饮料进入教室,学员不准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强磁性物品带入活动场地
1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XX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培训点学校和培训学员家长各执一份
1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XX街道XX小学培训点(盖章)学员监护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培训学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