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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做到奖罚分明,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保障职工在经营生产(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确保经营生产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事项的奖惩.引用文件/标准
(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职责1安监处安监处对防止事故发生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奖励意见,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2劳资处劳资处负责奖金的核发与罚款的收取,由劳资处在工资中发出或扣除3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决定奖惩的实施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工伤事故指标奖惩标准内部控制指标死亡、重伤事故月(季)控制指标为零,轻伤事全生产处罚汇总表》报送劳资处,由劳资处在月考核中,将罚款额从被处罚单位的工资总额中足额扣出2对个人的处罚由处罚单位以《通知书》的方式,通知责任者所在单位车间,由所在单位在月度考核中落实,并将落实情况相处罚单位反馈
5.
2.
3、对于月季及年终考核由安监处总结后将情况上报批准后,由劳资处在当月工资中执行
5.3各单位可依照本办法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
5.4本制度由安监处负责解释,自下之日起执行
6、相关文件/记录1《安全生产奖惩汇总表》2《安全生产奖惩通知单》故内部控制指标按生产过程中危险等级不同分为一类单位
2.5%o二类单位2%,三类单位为1%(按保留一位小数计算,单位人数按考核期在岗实际人数计算月(季)工伤考核单位分类一类单位(月考核)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硅锦冶炼车间、煤焦油精炼车间二类单位(月考核)备煤车间、白灰车间、发电车间、机修车间、电气车间、仪表车间三类单位(季考核)仓储处、质计处奖励奖励原则荣誉与物质奖励并举的原则,在荣誉奖励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荣誉奖励计入考评,作为晋升、先进评选等事项的依据荣誉奖励分为表扬、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或安全生产标兵称号
5.L3奖金来源奖金由安全生产罚款支出,不足的部分从企业综合奖中支取,一般支取额度为综合奖的3%至20%
5.
1.4奖罚标准
5.
1.
4.
1.在安全生产方面坚持严格管理、工作有创新、在年度评比被评为公司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给予2000-5000元奖励
5.
1.
4.
2.在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中,积极主谋划策,取得实效、解决重大安全课题的给予1000—3000元奖励
5.
1.
4.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给与300—1000元奖励
5.
1.
4.
3.
1.被市政府部门或公司安全评比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5.
1.
4.
3.
2.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事故发生的或在其它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5.
1.
4.
3.
3.积极主动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被采纳,并取得实效的
5.
1.
4.
3.
4.在安全生产中坚持以个人为本、科学管理压减事故做出突出贡献的
5.
1.
4.4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对单位处以2000至3000元罚款,对责任领导处以200至1000元罚款
5.
1.
4.
4.
1.生产、检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保护设施、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等不齐全、动作失效、作业现场存在不安全隐患,被下达《隐患(问题)整改通知》或《火险隐患通知》的
1.
4.
4.
2.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对工人违规作业视而不见、不加制止的
4.
4.
3.拒不执行安监处门的指挥或拒绝、阻碍安全监督检查以及隐瞒不安全隐患、弄虚作假者
5.
1.
4.
4.
4.设备、设施检修未制定安全措施或已制定安全措施未组织工人学习、措施执行不到位的
5.
1.
4.
4.
5.设备、设施存在较大隐患未及时整改或岗位工人反映领导未及时整改或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5.
1.
4.
4.
6.未按规定对安全、消防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救护设备、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报检、不能保证状况良好的;因不能保证良好状况影响事故抢险加倍处罚
5.
1.
4.
4.
7.生产、检修、施工中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擅自动火或动火证过期、所制定的安全措施未得到有效落实
5.
1.
4.
4.
8.擅自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者持有《学习证》人员独立操作的
5.
1.
4.
4.
9.未按规定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或经教育考试不及格的工人上岗作业的
5.
1.
4.
4.
10.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班前会,周一安全活动或质量不合格的
5.
1.
4.5对工人违规行为的处罚
5.
1.
4.
5.
1.安全规程不熟知者罚款100元,并限期达标,逾期仍不达标者离岗培训,培训期间发生活费
5.
1.
4.
5.
2.上岗未按规定正确穿戴携带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每次罚款100元
5.
1.
4.
5.
3.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工具和防护用品的每次罚款100元
5.
1.
4.
5.
4.负责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动作不灵敏、失效,岗位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或向上级汇报,每次罚款100元
5.
1.
4.
5.
5.未按规定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对已存在的故障未及时发现,每项次罚款200元
5.
1.
4.
5.
6.本岗位负责的设备、实施存在故障(如异常动作,跑、冒、滴、漏)等现象,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汇报,每次罚款200元
5.L5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处罚
5.
1.
5.1发生死亡事故对下列人员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单位车间)
5.
1.
5.
1.1事故责任人按事故分析的结果,可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追究刑事责任(如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如在事故中责任人受伤,待治愈后按有关处罚
5.
1.
5.
1.2事故责任单位当月人均处以200元罚款
5.
1.
5.
1.3互保人处以300元罚款
5.
1.
5.
1.4当班班长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发生活费400元
5.
1.
5.
1.5工段长处以2000元罚款
5.
1.
5.
1.6班组安全员处以500元罚款
5.
1.
5.
1.7车间安全员处以1000元罚款
5.
1.
5.
1.8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处以1500元罚款
5.
1.
5.
1.9车间主任处以3000元罚款
5.
1.
5.
1.10厂安监处长处以2000元罚款
5.
1.
5.
1.11厂安监处区域负责安全员处以500元罚款
5.
1.
5.
1.12厂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处以5000元罚款
5.
1.
5.
1.13厂长处以3000元罚款
5.
1.
5.
1.14同一年内同一单位多次发生死亡事故加倍处罚
1.
5.2发生重伤事故,对下列人员按以下标准处罚、(单位车间)
5.
2.1事故责任人按事故分析的结果,可给予2000元罚款(如处罚数额大于当月工资在留足400元生活费后,在下月工资中扣除)视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调离现在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5.
1.
5.
2.2事故责任单位当月人均处以50元罚款
5.
1.
5.
2.3互保人处以200元罚款
5.
1.
5.
2.4当班班长处以1000元罚款
5.
1.
5.
2.5工段长处以1500元罚款
5.
1.
5.
2.6班组安全员处以300元罚款
5.
1.
5.
2.7车间安全员处以500元罚款
5.
1.
5.
2.8车间主管安全副主任处以1000元罚款
5.
1.
5.
2.9车间主任处以2000元罚款
5.
1.
5.
2.10厂安监处长处以500元罚款
5.
1.
5.
2.11厂安监处区域负责安全员处以100元罚款
1.
5.
2.12厂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处以1000元罚款
5.
2.13同一年内多次发生重伤事故加倍处罚
5.L6月(季)工伤事故处罚标准
1.
6.1轻伤事故超过内部控制指标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对主管安全的副职处以300元罚款,对车间安全员处以200元罚款(月考核单位)
1.
6.2轻伤事故超过内部控制指标的对责任工段长处以300元罚款,责任班组长处以200元罚款,班组安全员处以100元罚款
5.
1.7安全考核奖励标准
5.
1.
7.1月季奖励标准
5.
1.
7.
1.1月(季)未发生工伤事故,奖励单位负责人500元主管安全副职400元,车间安全员300元,工段长、班组长、班组安全员100元
5.
1.
7.
1.2考核期内(月、季)轻伤事故未超过控制指标的将单位主要负责人400元,主管安全副职300元,车间级安全员200元工段长、班组长、班组安全员100元
7.
1.3轻伤事故等于内部控制指标的不奖不罚
1.4考核期内发生死亡、重伤事故,轻伤虽为超过内部控制指标但也不予奖励
1.
7.2年终奖励标准
7.
2.1全年年未发生死亡、重伤事故,原则上奖励一类单位主要负责人5000元,主管安全副职3000元,车间安全员1500元,奖励二类单位主要负责人3000元,主管安全副职2000元,车间安全员1000元,奖励三类单位主要负责人2000元,主管安全副职1000元,车间安全员500元
1.
7.
2.2年终具体实发奖励标准按以下标准核定
(1)、月(季)考核轻伤事故率每出现一次超过内部控制指标的,核减标准奖励额的20%
(2)、月(季)轻伤事故率每出现一次超过内部控制指标2倍的,核减标准奖励额的30%
(3)、月(季)轻伤事故率每出现一次超过内部控制指标4倍的,核减标准奖励额的40%
(4)、月(季)轻伤事故率每出现一次超过内部控制指标6倍的,核减标准奖励额的50%
(5)、月(季)轻伤事故率为零的月(季)数未达到50%的不予奖励
(6)月考核有四个月超过内部控制指标时不予奖励;季度考核有两个季度超过内部指标时,不予奖励
1.
7.
2.3全年未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率不超过
0.4%,轻伤事故率不超过5%(事故率=工伤人数+全年平均人数又100%)时,奖励厂主要负责人8000元,主管安全副职(厂级)6000元,安监处长4000元,安监处安全员1000元8对安监处的奖惩,具体奖惩办法按如下规定执行
1.
8.1奖励在各单位无死亡、重伤事故的前提下
8.
1.1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X1OO96)小于
0.3%时,奖安监处处长600元、科员300yuo
8.
1.2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小公司当月平均人数又100%)大于等于
0.3%小于
0.4%时,奖安监处处长500元、科员200元
1.
8.
1.3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X100%)大于等于
0.4%小于
0.5%时,奖安监处处长400元、科员100元
8.
1.4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小公司当月平均人数X100%)大于等于
0.5%小于
0.6%时,奖安监处处长300元、科员50元
8.2不奖不罚在各单位无死亡、重伤事故的前提下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小公司当月平均人数X100%)大于等于
0.6%小于
0.7%时,不奖不罚
5.
1.
8.
3、处罚在各单位无死亡、重伤事故的前提下
5.
1.
8.
3.1)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X100%)大于等于
0.7%小于
0.8%时,罚安监处处长300元、科员50元
5.
1.
8.
3.2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小公司当月平均人数又100%)大于等于
0.8%小于
0.9%时,罚安监处处长400元、科员100元
5.
1.
8.
3.3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公司当月平均人数X100%)大于等于
0.9%小于1%时,罚安监处处长500元、科员200元
5.
1.
8.
3.4被考核单位中轻伤事故率(当月轻伤总人数小公司当月平均人数又100%)大于等于1%时,罚安监处处长600元、科员300yco
5.2处罚及奖励工作程序
5.
2.1对各单位的处罚由安监处出具《通知书》,并按月填写《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