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委托贷款委托合同范文合同编号委托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金融机构帐号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受托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受托人(以下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称乙方)甲方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以下称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木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向借款人发放和收回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部门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整一次存入专户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日内将合同副本份送甲方留存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第八条借款人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必要制裁第九条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计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日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帐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调整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根据通知单要求办理利率调整手续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向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第十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帐户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者违反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的,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H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年月H签订地点省(市)市县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委托贷款通知单委托贷款委托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单位和个人(委托人)需委托金融机构(受托人)利用自有资金向指定对象发放委托贷款时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不包括人民银行的专项贷款)
二、合同第一段中的空格填写委托人指定的借款人的全称
三、第一条中的第一个空格填人民币或外币的名称,第二个空格填委托贷款金额
四、第七条中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和抵押两种方式担保人也包括保证人和抵押人
五、第二条、第五条、第九条和第十条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六、第十四条违约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七、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五条中约定
八、第十八条是对合同签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订合同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九、《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的提款和还款计划,指分期借款计划和分期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