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
(五)范文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借款人(丙方)经三方友好协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元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贷给丙方
二、贷款期限为一月(从年一月—日起至年—月一日止)
三、贷款利率O
四、甲方将委托的资金拨入乙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账户内,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账户
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托委付金额的
0.6%委托贷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
六、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
七、借款偿还本贷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
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收甲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
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收回风险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息
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该法进行解释
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份甲方(公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