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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学院财产免遭损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要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验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
二、每个实验室的实验员即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
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
四、实验室的水、电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专人值班;各种可移动的电器、工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第十九条各学院(部、中心)应设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救援物资的购置,以及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的整改等第二十条建立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的报告体系,一旦发生技术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事故报告体系逐级上报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第一发现人为首报人,首报人应立即向本单位技术安全第一责任人报告,事故单位技术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向保卫处及资产处报告,由主管单位向主管校领导报告第二十一条学校、学院(系)、研究所(实验室)须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制度资产处每学期组织一次全面的技术安全检查,此外还不定期组织专项抽查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予以网上通报或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于不整改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实验室将进行封门,直至整改完成第二十二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建立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管理检查台账,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分清责任并积极整改第二十三条实验室的日常检查由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组织对各分室的检查第二十四条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一时无法解决的安全隐患,须向所在学院(系)、保卫处、资产处报告,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二十五条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所在单位应写出事故报告,分别交保卫处和资产处备案,并配合学校调查和处理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与学生评奖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第二十七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各级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凡违反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根据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管理规定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资产处负责解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是学院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安全是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的基石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明确落实安全责任,保证实验室教学和科研的有效和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实验室工作与学习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分级负责制
一、组织体系
1、成立学院安全领导小组,学院分XX委XX是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员由系、所、实验室等负责人组成学院安全工作是由XX领导下的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分XX委副XX组织落实
2、各系、所及中心向院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各系所长(主任)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所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各系所设置安全管理员,签署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的安全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负责对在本实验室工作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二、安全管理
3、各单位实验室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各类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紧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责任书等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要求等均应悬挂在实验室的醒目位置
4、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应建立出入许可制度,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师生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5、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必须遵循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实验安全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6、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大事故时各系、所及中心安全员要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并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的恶劣影响降至最低
7、危险化学品、药品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药品的购置、使用、储存等由各实验室负责,应加强管理,分类存放,建立出入库使用登记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药品的教学、科研和实验场所及其活动环节的安全监督与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8、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的购置应向学校实验室处申请,由实验室处与保卫处联合审批后,向所在地的公安XX申领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方可购置在使用剧毒化学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和保管,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详细记录,并接受学校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压力气瓶要有安全责任人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并避免碰撞、烘烤和曝晒要严格按照气体性质正确摆放和操作气瓶,定期对气瓶进行安全检查气瓶充装单位全面负责所提供气瓶的安全,定期检验使用人员要严格检查气瓶检验时间、使用寿命、压力,并向气体提供单位提出安全要求,明确安全责任
10、仪器设备安全管理须对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所有仪器设备均应有完整详实的使用记录各实验室要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维护保养各种仪器设备及安全设施,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检修,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要有记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
11、实验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危险废弃物包括液体废物、固体废物、利器等,其处置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转移处置”的工作原则严禁将实验危险废弃物倒入下水道或普通垃圾桶,要分类用专用容器收集存放,由实验室处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公司定期处置
12、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实验室用水用电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应定期检查电路,发现老化等隐患要及时保修更换,新增用电容量应经物业处审批
13、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实验室技术安全的性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辐射、高压、强磁、压力容器等),在实验室房门、房间内相应位置张贴醒目标识,指向明确到位实验室的各区域均应张贴逃生指向标识和逃生路线图,实验室区域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14、消防设施管理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烟雾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沙桶、消防喷淋等),正常有效方便取用定期检查、维护灭火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5、实验室环境管理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实验室公共走廊整洁畅通,紧急通道畅通实验室的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实验过程中严禁在实验台上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离开实验室前,务必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切断电源、关闭水源、气源和门窗等
16、各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药品等防护用品学院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师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17、对因无视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检查与安全教育
18、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定期对学院所属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力争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检查记录存档,以备查考检查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即责令整改,不能马上解决的,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负责人;对整改不力者令其关停,直至整改合格
19、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每次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促进各种防范措施的落实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投毒、防自然灾害”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危化品使用管理、用水用电安全进行检查
20、学院及各实验室针对新生和新进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人身安全、防火、防盗、用电安全以及实验室安全教育等,学习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并与每位入学新生签订个人安全责任书组织新生参加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安全在线学习考试系统”的自主学习,并参加统一考试
21、学院及各实验室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开展必要的安全急救和逃生演练,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并督促安全员将安全防范意识传递给学院的每一位师生员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2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2、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所有实验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在实验室主任(或教师)的监护下进行,不得随意操作实验中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正在使用的电炉、酒精灯等明火应严加看管,电炉不得私用
3、实验室应认真贯彻执行XX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教委XX;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制度》、《实验室防菌规则》、《实验室实验动物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4、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专人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发现短缺或失效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能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火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5、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药品、水电、门锁、气体等要执行安全管理负责制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腐蚀和防盗工作对器材、药品的领、耗、回收、贮存、借用、报废等均需办理手续,建帐立卡任何仪器不准私自拿出实验室,外单位借用需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
6、实验室必须做到门窗完好严实,门锁有效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未经领导批准,实验室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7、实验室供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布设,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负载不得擅自放大或超载供电、照明、通风等设施应经常检修,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走道上不得堆放杂物,以保持其畅通
8、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夜间或节日加班做实验、接受外单位课题和人员来实验室做实验均需提前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9、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案件时,实验室人员均有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需保护现场,并协助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室主任或上级部门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10、实验室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下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熄灭火源,锁好门各实验室结合各自特点,制订出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学生实验守则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教师指导,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
2、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方法,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作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进行时,要仔细观察,详细记录,注意安全,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气和实验器材,损坏设备器材要及时报告、登记,并按章赔偿
5、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水、电、气源,检查仪器设备工具及材料,做好实验室的整理、卫生工作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实验室安全检查主要内容为治安安全隐患、漏洞及水、电、气、化学危险品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切实做好以防火、防爆、防毒、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工作
2、实验室除不定期检查外,值班人员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室主任每周检查一次,院部每月检查一次,学校结合寒暑假及重大节日每季进行一次大检查
3、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应有详细记录
4、对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排除险情、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损失者予以奖励,因失职而引发事故者应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我校《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各单位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须加强管理、安全存放、责任到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工作
五、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验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才能动手操作;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师指导监护
七、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实验室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室内设施;空调机等大功率耗电设备要及时关闭
八、凡实验、试验资料,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设专人妥善保管,不经主管院长批准,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
九、实验室万一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所在系负责人和有关部门;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实验室事故,有关部门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严肃处理;对发现事故隐
3、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订购,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写明品名、规格、数量和用途,经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审核签字,一式三份交供应科统一办理
4、对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库,必须有正确计量和记载,严格保管
5、一般危险品(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除外)的领有量不得超过三天
6、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领用,必须有负责人审批、限量发放(不得超过一日用量)、双人签名、双人领用
7、剧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其领、用、乘k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使用的容器、变质料、废溶液残渣,应妥善处理,严禁随意乱抛用剩的以上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铁柜内,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的保管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
8、学生实验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剧毒物品确因教学等需要而必须使用剧毒物品时,必须由指导老师在场指导,检查使用情况,严格审核使用记录严禁学生单独进行实验,严禁把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外实验完毕,使用剧毒物品后的残液必须妥善处理和保管,严禁乱倒乱放
9、一般危险品价拨外单位,必须经基建后勤处审批,剧毒、麻醉品应报分管校长批准,并经校保卫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备案同意
五、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使用的气体钢瓶应保持最少数量,并有专人管理
二、放在室外的气瓶应有气瓶柜并加锁,放在室内的气瓶应有支架立放或卧放钢瓶上应有安全帽、橡皮圈以防倾倒爆炸
三、氢气钢瓶必须放在室外的专用氢气钢瓶房中,内存氢气的设备和管道必须密封,严防氢气外溢或空气渗入引起危险
四、气体钢瓶移动或搬动时应轻拿轻放,严防撞击
五、易燃性气瓶和助燃性气瓶必须分开存放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完,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六、气体钢瓶应离明火10米以外,不得靠近暖气或其它热源,应避免曝晒,夏天应注意降低室温,并经常检查,防止漏气
六、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制度
1、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机构和职能1学校成立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教务处、基建后勤处、保卫处、生物制药学院是放射防护管理的职能部门,生物制药学院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和综合门诊部放射科是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及分工见《关于调整中国药科大学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2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促全校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防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对学校和XX有关部门负责设备供应科负责代理、代办同位素订货、运输、收发等工作
2、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购与订货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必须向省市卫生部门、公安XX、防疫站申请登记,领取《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方可办理订货手续2在放射性同位素订购前,申购人应明确所需的规格、品名、数量,并妥善考虑到半衰期、使用日期严格控制订购数量,避免造成浪费3放射性同位素原则上实行集中购买,订货人必须填写请购单,经室主任签字,报学校同位素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设备供应科专人负责落实订货事宜
3、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与保管1放射性同位素的提运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严禁随身携带,不得与易燃易爆等物品混装严防丢失,要安全及时提运并交仓库妥善保管2仓库管理员和同位素订货人在收货时,要认真检查和核对并做好登记工作,如发现差错、包装破碎、溶液泄漏等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妥善处理,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订货单位提货
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与管理1凡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装置的实验室必须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XX省放射工作人员证》才能上岗操作2各单位对放射性同位素必须建立严格的贮藏、保管、领用登记制度,建立使用管理档案,做到内容清楚,领用有主,确保安全,责任到人3操作人员应重视对射线的防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在实验中应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4学生含研究生领用放射性同位素,必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同时要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操作,安全使用5实验操作时应力求迅速,熟练,尽量减少辐射的时间,并尽可能利用各种夹具、机械手来操作,以便远离放射源,减少被辐射剂量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隔离屏障,以达到防护目的6操作时必须戴好专用的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工作完毕应立即洗手洗澡禁止在实验室内吃、喝或吸烟7实验室应保持高度清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实验过程中煮沸、烧干、蒸发等均应在通风框内进行粉末物应在手套箱中进行处理,必要时应戴过滤型呼吸器8实验室应有超剂量检测仪器,以保护实验工作人员不受超剂量射线侵害9未经同位素领导小组同意,各单位不准私自租借、转卖放射性同位素校内互相借用应办理移交手续;校外借用放射性同位素,借用单位必须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并有省市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经同位素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并按约定时间如期归还
5、放射性同位素的防护与事故处理1做好放射性同位素源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凡新建、改建放射性同位素源库,必须经同位素领导小组同意,报省市卫生、公安、防疫、环保等部门批准或备案不允许擅自搬迁源库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安全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的操作和使用规定凡是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实验室和仪器,必须张贴放射性危险标志不允许私自分装、分藏或将放射性同位素余量留作它用3放射性;三废XX;的贮存和处理应有专人负责,严防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如违反规定,按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凡玩忽职守或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活动者,要依法惩处4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使用人员的卫生保健、安全防护、个人剂量检查等工作,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并按放射卫生防护的有关规定享受保健疗养要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使用人员防护档案
6、放射性同位素管理的其它方面
1、放射性同位素的空容器应清除干净,经测定达到剂量允许标准,并填写放射性同位素空容器检查证明书,经学校、省市防疫站盖章同意后,方可退还供货厂商
2、每学期结束时,各单位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人员,必须将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物品作一次清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每年年终,学校放射性同位素管理领导小组将放射性防护管理情况向省(市)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或事故发生时不报告、不排险,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推诿责任,对调查不配合等情况者要从严处理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学院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改造的决定;凡因安全隐患需整顿、改造的实验室,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需要或未经实验室主任获得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XX颁发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实验室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四、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采购和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均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实验人员不得擅离现场
六、使用和采购实验用剧毒品须经批准,严格控制领用量和使用量,使用过程应予监督,使用剩余部分要及时归还仓库,并妥善处理好废物
七、严格按有关规定合理存放和使用压缩气体钢瓶和高压容器严禁违章操作
八、用电必须保证安全,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不得用钢丝代替保险丝;使用大功率电器时要有专人负责,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和电热设备
九、实验结束或下班前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
十、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并进行记录,发生事故时,要积极抢救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现场
十一、有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丢失器材设备的直接责任者,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实验室”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的场所第三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校园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实验室准入制度、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第四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校、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院属实验室(课题组)三级管理各级单位的行政XX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第五条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并检查落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完善全校性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指导、督查、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评比第六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行政XX是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其职责为组织成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实验室安全管理员等人员,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七条院属实验室(课题组)负责人是部门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所(室)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实验室准入制度、值班制度等)的建设;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做好安全信息的汇总、上报等工作第八条每位实验用房使用者是本房间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其职责为负责本实验用房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负责健全实验用房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值班制度;建立本实验用房内的物品管理台账(包括设备、试剂药品、剧毒品、气体钢瓶、病原微生物台账等);根据实验危险等级情况,负责对本实验用房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对临时来访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定期、不定期搞好卫生和检查,并组织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结合教学、科研实验项目的安全要求,做好本实验用房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第九条在研究所(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自我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或实验指导书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十条学校实验室安全三级管理部门都应负起安全教育责任,分级建立学校、学院、部门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建立安全知识网站、安全知识手册、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建立、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各单位对新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应进行系统全面的教育与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学习学校有关实验室规章制度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知识和安全应急程序,通过学校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网上考试并获得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的人员,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与工作第十二条从事特种作业(电线电缆铺架、电气焊、特种设备操作、危险品管理等)的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取得证书者,按要求年限进行复审第十三条技术安全管理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核心任务,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辐射安全管理规定》、《华北电力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暂行规定》、《华北电力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院属实验室(课题组)应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第十四条实验室内应安装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按安装要求接地线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电热器、计算机、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化学类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应先切断或关闭电源实验室要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要定期检查上下水管路、化学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等,避免发生因管路老化、堵塞等情况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第十五条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实验室,须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第十六条每个实验用房必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必须将实验室名称、责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信息统一制牌,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督查和联系实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保持清洁整齐,仪器设备布局合理要处理好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及时清除室内外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堆放杂物实验室必须妥善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围禁止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各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钥匙的配发和管理,不得私自配置钥匙或借给他人使用;使用电子门禁的大楼和实验室,必须对各类人员设置相应的权限,对门禁卡丢失、人员调动或离校等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办理报失或移交手续;各单位或各实验大楼必须保留一套所有房间的备用钥匙,由单位办公室或大楼值班室保管,以备紧急之需严禁在实验室区域吸烟、烹饪、用膳,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留宿和进行娱乐活动等;按照学科性质的不同需要,要给实验人员配备必需的劳保、防护用品,以保证实验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实验结束或离开实验室时,必须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实验的措施,并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第十七条对以上条款未涵盖的实验室安全工作按国家有关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管理第十八条各学院(系部、校直属实验室、研究院所)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实验室意外事故紧急处置制度,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