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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相关管理规定各临床科主任、门诊医师根据医疗保障局医保质量考核反馈情况,结合上级文件要求按照我院实际情况,慢性病人开药需三方严格管控(门诊医师、药房、结算窗口),具体规定如下
一、普通门诊处方7日量,急诊处方3日量,重症慢性病处方1月量(特殊情况例外,并在处方上注明原因)慢病处方上的诊断名称需与慢病本上的名称一致
二、慢病处方需严格按照审批病种开出报销药物,并在慢性病本上如实记录,严禁在慢病处方中开出与审批病种无关的药物
三、对于超剂量、超时限等违规开取慢性病药物的处方;未在慢性病本上如实记录的处方,药房可以拒绝发药;收费室可以拒绝报销
四、门诊中草药、颗粒剂门诊不予报销(2022年9月起文件规定中草药门诊慢性病不予报销,住院病人中草药允许报销),如病人病情需要可自费拿药或者刷个人账户
五、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不允许开两病药物(高血压、糖尿病)
六、根据医疗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已于2022年下半年开通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业务
七、城镇职工门诊报销必须是门诊就医看病者才能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