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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资产清查报告模板依据市处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打算在全处范围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当开展和按期保质完成,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摸清家底对全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资产状况,为加强我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供应初始数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处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3、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资产经营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4、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觉的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仔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重点工作范围
1、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统一为12月31日
2、本次资产清查的重点范围是市处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县(市)大路站
三、工作任务
1、对全系统设备、车辆、仪器、房屋、土地、路树、办公用品、家具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
2、清查过程中要根据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贝重点做好资产利用状况、闲置状况、资产收益状况的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根据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并做出处理,重大问题,提出处理看法和建议;
3、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方面的问题,依据市处管理方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4、土地使用证、产权证、林权证上缴市处统一管理,若无有督促申办
四、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当进行,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1、成立“佳木斯市大路管理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处的资产清查工作,拟定资产清查的相关方法和表格,讨论处理资产清查工作中消失的问题,对资产清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核实等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佳木斯市大路管理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详细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科,宋士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
3、清查组牵头科室国资科成员为财务科、计统科、审计科、路政管理科、路政综合科、渡口管理科、养护科、行政办、科教科负责对系统内的全部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等根据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处理建议
五、工作进度支配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资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时间进度如下
(一)预备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1、成立领导小组和下设办事机构
2、讨论部署全处的资产清查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印发通知
3、对全处参加资产清查的人员进行培训
4、制订相关表格
(二)实施阶段(11月1日T2月31日)
1、H月1日-H月30日,各单位(部门)依据“领导小组”要求开展自查,成立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并于12月1日前报送自查资料(包括表格及状况说明)至市处国资科;
2、12月1日-12月20日,组织有关人员针对各单位报送的自查资料进行审核并深化实地进行检查、复核;
3、12月21日-12月23日,清查组审核,汇总,并向“领导小组”汇报阶段工作和有关问题处理建议;
4、12月24日-12月26日,清查组向“领导小组”汇报清查结果,并进一步完善清查资料;“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和核实,对清查过程中发觉的问题提出处理看法;
5、12月27日-12月31日,依据“领导小组”处理看法,处理遗留问题,资料存档
(三)总结阶段
1、对全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2、处里将依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依据各自实际状况,完善详细实施方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清查工作,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牢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细心组织、严厉纪律被抽调人员必需按时到达岗位,并处理好与本职工作的关系,仔细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详细实施方案,照实反映资产管理状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三)对全处资产清查工作准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