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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课程开发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信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和乙方共同合作开发课程培训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酷学》版块的特邀讲师;
(二)乙方完成甲方指定的以下课程的讲授工作课程名称授课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课程拍摄地点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甲方要求及所提供素材完成并讲授以上课程由甲方出资组织人员、设备、场地进行录制,并将本次课程制作成网络课件,独立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乙方若在其他情况下讲授相同内容视频课程时,需另外进行课程整理、素材建设、视频拍摄等工作,不得使用本次网络课程的视频第二条报酬的支付
(一)经过市场分析和综合评定,经双方协商认可,本次课程总报酬为1500元/小时x最终成片时长+100元/小时x乙方实际拍摄时长;此费用为乙方于拍摄过程中的授课及后期校审等工作的劳务费此外,甲方针对本次视频课程的网络使用中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的报酬为税后的净收入,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报酬在课程视频剪辑完成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到指定讲授摄像地点之来往飞机票或火车票以及在讲授摄像地点所需的住宿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应提供发票
(三)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第三条双方的权利
(一)甲方作为《Logis企业培训课程》栏目及本协议项下影视成果的制片方
(二)本合同项下所形成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授课视频、配套文字、授课素材、参会资料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将本协议成果在业务及网络环境中使用,乙方拥有本合同项下所形成的一切成果的署名权甲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成果制作成音像出版物,但应提前告知乙方
(三)为筹备好课程的拍摄制作,甲方有权及时了解乙方的学术成果、着作,从乙方获取相关资料
(四)乙方享有“主讲”署名权
(五)乙方有权对课程的策划、制作提出意见、建议第四条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负责设计课程纲要,提供听课学员的工作岗位描述,积极与乙方沟通,确保乙方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讲授
(二)乙方在拍摄之前一周将课程课件(PPT、教案、课程测试题等),提交给甲方审核、确认
(三)乙方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密切配合甲方完成好现场授课、录制和文字教材的制作任务
(四)乙方保证课程内容,以及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文本未侵犯第三方权益;如果发生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况,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五)拍摄日期确定后,双方未经协商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一方需要调整授课日期,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六)乙方在授课过程中,不得涉及政治、宗教、民族、性等敏感问题第五条保密义务本协议项下乙方所接触到的甲方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商业信息等,均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所形成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授课视频、配套文字、授课素材、参会资料等)乙方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承担双倍的培训费用第六条违约责任在协议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给甲方授课的,每逾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0.5%的违约金;逾期满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0%的违约金第七条其他
(一)协议未尽之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作为协议附件
(二)因客观之不可抗力而发生取消或调整事项(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双方免责
(三)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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