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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合作经营合同样式2022正式的合作经营合同样式正文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规,中国公司和—国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愤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资各方第二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三条合资各方中国公司(甲方)在中国地登记注册法定地址中国市区街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国公司(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第三章名穗和地址第四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第五条合资公司的名稀为有限责任公司外文名耦为合资公司的法定地址为省市路—号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本着加强经济合作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生产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第九条本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元,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甲方投资元,占%乙方投资元,占%o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下列作为出资甲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厂房元土地使用权—元工业产权元其它元共元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元工业产权元其它元共元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第一期年—月—日出资元第二期年月_一日出资元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第六章合资各方的义务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M责完成以下各项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辨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it批谁、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辨理申I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愤助辨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中国境内的运输;.琳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琳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愤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愤助外籍工作人员辨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可证和旅行手续等;.:ft责辨理合资公司委^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义务.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辩理合资公司委^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合资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负责■辨理合资公司委^的其他事宜第七章技术转让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资公司与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愤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注在乙方:向合资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资合同中才有此条款).乙方保瞪为合资公司提供的(注要写明产品名耦)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资公司经营目的的要求的,保瞪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乙方保瞪本合同和技术转让愤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资公司,保瞪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乙方对技术转让愤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愤议的附件,并保瞪实施;.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瞪如期提交;.在技术转让愤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资公司,不另收费用;.乙方保^在技术转让愤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资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愤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和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直接损失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愤议期限为期限第十九条合资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愤议期限为年技术转让癌议期满后,合资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第八章产品的销售第二十条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内销部分占%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由本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由本公司委^乙方销售的占%o第二十二条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产品商标为O第九章董事会第二十五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本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责任时,可临时授耀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三十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M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责任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琳助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辨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第十一章设备购买第三十三条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尽量优先在中国购买第三十四条合资公司委^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人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有关的管理辨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At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辩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金肖第十三章劳动管理第四十条合资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辨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等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四章税矜、财务、审计第四十二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第四十三条合资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个人所得税第四十四条合资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第四十五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月日起至月3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第四十六条合资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前3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第十五章合营期限第四十八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资期满6个月前向审批机构申^延长合营期限第十六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第四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冬冬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十七章保险第五十条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XX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XX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第五十一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愤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第五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第五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第十九章违约责任第五十四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第五十六条为保瞪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第二十章不可抗力第五十七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的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一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愤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第五十九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愤商解决;如果愤商不能解决,按项解决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2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第六十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二十三章文字第六十一条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他第六十二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癌议文件,包括合资营公司章程、工程愤议、技术转让愤议、销售愤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六十三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六十四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采用电报、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对方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第六十五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槿代表在中国签字甲方代表签字见证律师年—月―日乙方代表签字见证律师年月正式的合作经营合同样式正文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