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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温州市鹿城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区域概况
5.1基本情况
5.2气候特征
1.6风险评估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2.2区防指分指挥部
2.3基层防汛组织
2.4工作职责
2.
4.1区防指职责
2.
4.2区水旱灾害防御分指挥部职责
2.
4.3区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
2.
4.4区地质灾害防治分指挥部职责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抢险救灾等新闻信息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监督管理工作;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监督检查本地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宣传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在区防指、市气象部门对暴雨、洪水、台风发出预警信息后,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区发改局负责监督、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区重点建设工程防汛防台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区经信局负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指导船舶修、造企业的无动力船只安全管理;指导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危化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抢险类物资的应急供应工作,调查核实工业企业灾情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内各类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行政审批培训机构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学前教育机构的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和宣传;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协助安置点学校接收临时转移人员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稳定;协助街镇转移危险区群众区民政局负责监督、指导社会养老机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10一支持培育社会救援组织建设,引导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区财政局按规定筹措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补助资金;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管理区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防汛防台安全管理;监督、指导危房排查和农房安全管理,协助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区房管中心做好物业公司的防汛防台工作;指导灾后重大建设设施安全和灾害损失评估及灾后恢复监督、指导城市人防设施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全区利用防空警报设备发布灾情警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畅通;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协助海事部门做好防台避风安全水域(锚地)的划定、建设和维护工作;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洪涝灾害损失情况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区水旱灾害防御分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担全区实时雨情V-水雨情l旱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和防御建议i助做好沿海风暴潮监测和预报;承担水利工程抢险和堰塞湖应急处置等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11储备和管理;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利工程水毁设施修复;做好仝区水雨情监测、工情监控等信息化系统的运行维护指导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组织区级农作物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监督、指导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防汛防台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渔船、养殖防台风工作;调查核实水利、农业、渔业灾情区商务局监督、指导各地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和文物行业防汛防台工作;监督、指导旅游景区防汛防台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协助做好村村通广播相关预警信息传播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救援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12—储、经营等环节和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措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负责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城区防汛防台工作,监督、指导城区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确保城市道路设施完好,及时清除障碍物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区行政中心防汛防台工作;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做好视联网会议系统运行操作保障区大数据中心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防汛防台抗旱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负责防汛防台抗旱电子政务网络和视频会议系统技术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负责区地质灾害防治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因洪涝台旱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在极端天气时,指导各地加强水质监测和企业排污监督管理13鹿城供电分局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及防洪抗旱排涝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全区电力供应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负责防汛防台期间交通管理,保障防汛指挥、抢险、救灾专用车辆畅通无阻;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瓯江海事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瓯江交通运输船舶防台工作,组织、协调瓯江水上搜寻救助工作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电信鹿城分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通信保障,承担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交办的应急预警信息发送武警鹿城区中队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转移危险区群众,协助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根据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需要,组织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负责城区积涝点的应急排水工作.5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综合文秘组负责综合文稿、简报信息等材料起草工作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区府办等参与监测预报和风险管控组负责风险监测、研判、提示、管控等工作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14自然资源和规划鹿城分局等参与舆情信息组负责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组织发布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审核有关新闻稿件该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广电新闻中心、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参与抢险救援组承担重大洪涝台旱灾害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投入抢险救援,联系驻温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该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人武部、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电力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鹿城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武警鹿城区中队等参与.监测预报预警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应加强对暴雨、洪水、台风、海浪、风暴潮、旱情、城市内涝的监测和预报,将结果报告有关防指,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做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有关防指,并通报有关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权限,及时向有关防汛防台抗旱责15任人发布江河湖库洪水、山洪预警和干旱信息;水利工程险情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发布预警科学设定山洪灾害预报预警指标,核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指导开展防汛防台有关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等工作,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承担最新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技术支撑工作协调海洋灾害专业监测和预报等工作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风险识别管控
4.1风险识别为全面及时了解气象、雨情、水情、险情等信息,深入分析、科学研判防御应对形势,针对性研究提出重点风险、应对工作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区防指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会商研判,必要时请有关街镇参加;会商可采取电话交流、会议等形式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等防指成员单位根据上级会商结果,结合我区实际通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分析预测灾害趋势、主要风险、影响范围和程度等,向区防指报告分16析研判结论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2风险提示区防指将会商研判结果或省市风险提示单,作出防御应对工作部署;视情向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街镇发送风险预警提示单,提出管控措施建议和要求,必要时向重点地区派出工作组3风险管控落实风险管控动态销号制度,对风险隐患实行定部门、定人、定责、定时间等精准整改制度相关街镇防指根据风险预警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报区防指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督促街镇落实管控措施,实现“识别提示、确认预警、指令管控、闭环反馈”全过程的风险分级闭环4人员转移人员转移工作坚持“一个目标、三个不怕”防汛防台理念,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科学合理”的原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做好人员转移工作,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街镇做好人员转移相关工作人员转移工作应根据应急响应等级以及险情发展程度经会商研判,按梯次实施当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依法实施强制转移
175.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按照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洪涝台旱应急事件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当发生本预案规定的事件时,区防指启动应急响应,街镇、成员部门也应适时启动应急响应1事件分级一般(IV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IV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III级)事件处理
(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可能影响我区,或预报近海热带低压24小时内可能登陆或影响我区
(2)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我区将发生较大范围50mm以上降雨;或实测全区日面雨量达50-80mm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80-120mni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00-150mm并且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中小型水库平均蓄水率50%以上一55%以下,或7To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较大(in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III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II级)事件处理181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预报热带风暴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紧擦我市沿海北上,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广东汕头至浙江宁波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我市近海转向2全区日面雨量达80-100mm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20-160mm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150-200mm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中小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5%以上一50%以下,或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4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5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下
5.
1.3重大II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II级事件,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别重大I级事件处理1市气象部门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热带风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厦门至浙江台州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紧擦我市沿海北上2全区日面雨量达100-150mm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达160-230mm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达200-300mm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中小型水库平均蓄水率35%以上一45%以下,或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20万人以上
3019.
4.5成员单位职责
2.5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识别管控
4.1风险识别
4.2风险提示
4.3风险管控4人员转移
5.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1事件分级
5.L1一般(IV级)事件
5.L2较大(III级)事件
5.
1.3重大(II级)事件
5.
1.4特别重大(I级)事件2应急响应行动
2.1IV级应急响应行动
2.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
2.3II级应急响应行动
2.41级应急响应行动
2.5紧急防汛期应急响应行动3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3.1江河洪水万人以下
5.L4特别重大(I级)事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I级)事件:风在福建宁德至乐清湾登陆,或预报强台风、超强台风在福建福州至浙江台州一带沿海登陆
(2)全区日面雨量超过150nlm或两日累计面雨量超过230mm或三日累计面雨量超过300mm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
(3)中小型水库平均蓄水率35%以下,或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或饮水困难人口30万人以上
5.2应急响应行动
5.
2.1IV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一般(W级)事件时,由区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实施w级应急响应行动
(1)区防指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组织应急管理、住建、农业农村、执法、资规等部门会商;风险研判管控启用,按职责开展风险隐患动态研判
(2)区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防指副指挥视情连线有关街镇进行动员部署
(4)各分指挥部和成员单位根据各自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部署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工作——201
(5)区防指和农业农村(水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等成员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相关科室负责人要进岗带班;其他成员单位安排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乡镇(街道)加强24小时值班,相关责任人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进岗到位
(6)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镇每日15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区农业农村局报告水雨情监测结果,区住建局汇报危房检查情况,区执法局报告城市内涝监测结果,资规鹿城分局报告地质灾害监测情况,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或因区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5.
2.2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较大(iii级)事件时,由区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ni级应急响应,实施in级应急响应行动
(1)in级应急响应期间,由区防指副指挥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等部门会商
(2)区防指副指挥视情连线有关街镇进行动员部署
(3)区防指副指挥值班
(4)III级应急响应期间,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等成员单位联络人进驻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215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资规鹿城分局、区供电局等成员单位等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进岗带班其他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科室负责人进岗带班,成员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街镇分管领导要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等网格责任人要坚守岗位6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镇每日7时、15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或因区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5.
2.311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重大II级事件时,由区防指常务副指挥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实施II级应急响应行动1II级应急响应期间,由区防指指挥或常务副指挥组织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等部门会商;2区防指常务副指挥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3区防指常务副指挥组织动员部署,有关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街镇重点部署落实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4区四套班子领导赴联系点检查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工作5提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下达紧急防御通知—22—6区防指副指挥值班7区四套班子领导,全体防指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防汛防台相关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全体工作人员,村居社区与防汛防台相关的人员取消休假II级应急响应期间,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或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9抽调区府办信息科、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人员进入综合文秘组,负责综合材料和信息上报工作10区防指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带班,主要负责人未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不得离温外出,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街镇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抢险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11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12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镇于每日7时起,每3小时向区防指报告1次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或因区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5.
2.41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特别重大I级事件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I23级应急响应,实施I级应急响应行动1区防指指挥或受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组织相关部门会商,进一步加密会商频次2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区防指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街镇必要时,提请区委主要领导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3区防指根据台风影响情况下达通知,有针对性地部署防风、防雨或防潮等工作必要时,区防指可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4区防指常务副指挥值班5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领导干部取消休假范围;视情况采取“五停五断”措施6I级应急响应期间,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或区融媒体中心、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区供电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电信、移动、联通鹿城分公司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进驻区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要求进驻必要时,根据区领导意见,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区纪委区监委、区组织部等单位负责人进驻区防指7区防指成员单位加强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进岗带班;各街镇党政主要领导进岗到位;应急抢险队伍要2424小时备勤待命;各类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抢险等网格责任人坚守岗位
(8)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9)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镇每1小时向区防指报告1次工作动态;遇突发灾情、险情特别是亡人情况或因区防指工作需要,必须随时报送
(10)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后,进一步加大防御工作力度
2.5紧急防汛期应急响应行动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区防指指挥报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台风即将登陆鹿城的;瓯江发生流域性大洪水的;仰义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的;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的;有其他严重影响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宣布进入的情形实施紧急防汛期应急响应行动
(1)区防指下达《关于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宣布启动紧急防汛期,并报告市防指
(2)制定下达《温州市鹿城区防台紧急避险通告》,最大力度实施人员转移工作
(3)各街镇、各分指挥部和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实施最广泛的动员部署,实施停课停工停市等措施
(4)针对台风影响情况,下达紧急通知,进一步部署强风、——25——强降雨或大潮的防御工作5加强防台宣传工作,各级新闻媒体24小时不间断报道防台工作6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以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防台抢险队伍要按最高等级要求,全员备勤、严阵以待,做好抢险救援的一切准备7进一步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利用人民防空警报设备和村村通广播发布预警信息,实施短信全网和小区发布工作8台风即将登陆前,防台一线干部可视情况撤离危险区域
5.3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3.1江河洪水1按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利工程2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应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巡堤查险3当预报江河洪水接近或超过保证水位时,当地应做好抢险准备4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
3.2台风灾害1各成员单位、街镇应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按预案进岗到位,有关部门及时发布预警2相关街镇做好在瓯江鹿城区避风的海上船只管理,落—26―实无动力船只安全监管措施3视情况关闭江心屿景区、山区农家乐景区4组织各类危险区域人员梯次转移5必要时,采取停工、停课、停市、停运和封闭交通道路等措施
3.3突发性强降雨及山洪灾害当气象部门发布突发性强降雨预报或监测到可能致灾的降雨,相关地区应1加强巡查监测,及时预警2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3灾情发生后,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指
5.
3.4水利工程险情1相关街镇立即向区政府和区级防指报告2向影响区域发布预警,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并实施交通管控3当地全力组织抢险,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4加强险情判断,必要时做好弃守准备5当小2型以上水库、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出现险情,区防指会同区农村农业局区水利局派出技术专家赴现场指导抢险工作
5.
3.5干旱灾害1加强抗旱水源调度和用水管理仰义水库、藤桥水厂27等单位制订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报区防指批准后实施2采取开源节流、限水调水、应急送水等措施
5.4抢险救援鹿城区防指负责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抢险救援工作,发生灾害时属地街镇要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当街镇抢险救援物资队伍不足时,可以请求区防指支援;需跨街镇调拨物资装备和队伍的,由区防指统一调度发生较大灾害后,区防指可视情在抢险救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设立相关工作组,做好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监测预警、调查评估、物资保障、医疗救治、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区防指指挥长指定区防指统筹调度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组织专家支援地方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可以向市防指请求支援区防指统一指挥消防救援、专业救援、武警、民兵、社会救援等力量参加抢险救援街镇、部门调度抢险救援力量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区防指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较大以上灾害的抢险和应急救援,有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立足于抢早抢小、抓早抓小,组织、督促、指导行业系统的抢险救援工作
285.5信息报送区防指统一发布灾情险情,各街镇、成员单位负责归口报送和发布防汛防台各类信息,实现较大以上灾害后半小时内立即报告、1小时内文字信息报送区防指
5.6信息发布防汛防台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险情、旱情、灾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区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受洪涝台旱灾害主要影响街镇,在发布重要灾情、险情信息前必须提前报告区级防指,涉及人员伤亡的统一由区防指上报上级单位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后,区防指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重大决策部署、综合汛情(台风、暴雨)、旱情和抢险救灾、灾情等重要信息由各级防指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
5.7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1)区防指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区的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2)鉴于台风往往带来强风、高潮和暴雨,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即视为同时启动防台风、防汛应急响应
(3)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区防指可视具体情况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①大范围降雨趋停,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②市气象部门正式解除台风警报信号,且预报对我市已无明
295.
3.2台风灾害
5.
3.3突发性强降雨及山洪灾害
5.
3.4水利工程险情
5.
3.5干旱灾害
5.4抢险救援
5.5信息报送
5.6信息发布
5.7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6.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1灾后排查灾情核查灾后恢复复盘评估
7.预案管理1成员单位和街镇预案2解释部门3预案实施显影响
③全区旱情已得到有效缓解
(4)特殊情况下,区防指可根据台风或汛情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相应调整响应等级,调整原则为预报登陆点在我区北部适当降低响应等级,预报登陆点在我区南部适当提高响应等级
6.灾后处置和应急保障
6.1灾后排查区防指组织各街镇和成员单位在台风登陆后的48小时内,对灾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山体、水库山塘、海塘堤防、危旧房、工棚、临时构筑物、户外广告牌、道路、桥梁、电力设施、厂房、校舍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及时设置警示标志,严防二次灾害发生
6.2灾情核查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灾情抽查复核,确保数据核准、核实、核全各街镇按照各自职责统计核查本辖区受灾情况、相关部门统计核查本行业受灾情况,指导街镇开展灾情核查上报,最终灾情由各街镇以书面形式报告区应急管理局
6.3灾后恢复灾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单位须派出足够力量,第一时间、以最快速度全力抢修完成水毁电力、供水、通讯、道路等设施受灾较轻的区域,原则上要求在12小时内抢修完成,实现通电、通水、通讯受灾较为严重、抢修任务较重的区域,水毁电力设30施,力争在24小时,确保2天内全面修复灾区电力供应;水毁供水设施,力争24小时内修复供水中断问题;水毁通讯设施,力争在24小时内实现通讯畅通;快速抢通受阻道路,保证“救援通道”畅通,通村便道力争在受灾当天抢通,主要道路力争在5天内全面恢复通车及时启动水毁水利设施的修复,按照轻重缓急,制定落实修复计划,确保在下次台风来临前恢复防汛防台功能在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全部抢通前,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电力、通信等有关成员单位必须派员驻守区防指.4复盘评估重大灾害发生后,区防指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灾害防御工作进行复盘评估,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7.预案管理.1成员单位和街镇预案区防指成员单位和各街镇应根据本预案和当地实际或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区防指备案当防汛防台抗旱相关法律法规被修改,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在实际应对和实战演习中出现新的问题、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本预案实施后,区防指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习.2解释部n31本预案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3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温鹿政办202034号同时废止—
32.总则1编制目的为做好洪涝台旱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省防汛抗旱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各部门“三定”规定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鹿城区范围内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暴雨、大潮、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原则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区域概况
5.1基本情况鹿城区地处浙江省东南沿海,瓯江下游内陆南岸,介于东经120°42至120°47北纬2758至28097之间,从最东到最西长约
41.43km最南至最北宽为
20.65km总面积
294.38km2常住人口129万东接龙湾区、乐清市,西、南两面毗邻瓯海区,西接丽水市青田县,北濒瓯江与永嘉县隔江相望鹿城区位于瓯江下游河口区,受干流洪水、下游潮水和支流山洪共同影响,主要支流有温瑞塘河、戍浦江、荫溪、仰义河以及沿江的一些小流域区域境内地貌由于地质构造的影响,地势从西向东呈梯形状倾斜东部濒临瓯江,属冲积与海积平原,城区系瓯江下游平原,并散着郭公、海坦、华盖、积谷、松台、巽吉、杨府等孤山与孤丘,多数在100m以下西部戍浦江流域中上游是鹿城区的主要山区,地处浙南沿海温瑞平原区与西部低山丘陵区结合部位戍浦江中下游属河口冲积小平原,地面高程一般
3.0〜
5.0m之间,区内三面环山,东面戍浦江口与瓯江相连,为典型的山间盆地,山峰海拔大都在700m以上L
5.2气候特征鹿城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降水充沛,日照充足温州市多年平均降雨约1818mm据温州站观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
17.9七,月平均最高气温
32.UC(7月份),月平均最低气温
4.69(1月份),极端最高气温
39.3℃极端最低气温
4.5(2多年平均水汽压
18.6hpa平均相对湿度81%平均风速
2.0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
14.8m/s实测最大风速
34.Om/so
1.6风险评估—5—由于气候条件和地理状况复杂,人口稠密,产业集聚,台风暴雨灾害严重在各类自然灾害中,台风灾害所占比重较大、出现频率高、影响范围广、危害程度重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损失的90%以上,经济损失占当年GDP的3%以上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台风、暴雨灾害防御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防灾减灾理念日益坚定,“科学防灾、综合减灾”的防灾减灾思路日益强化,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防灾知识明显提升,我区对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提高但是,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大风、暴雨等灾害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我区迫切需要加快完善台风、暴雨等应急响应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灾害,立即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实现科学、高效防灾减灾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设立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省防指、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区防指指挥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区长与分管农口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人武部常委副部长、区府办主任以及相关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大数据管理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鹿城供电分局、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瓯江海事处、电信鹿城分公司、移动鹿城分公司、联通鹿城分公司、武警鹿城区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以上单位负责人为防汛指挥部成员
2.2区防指分指挥部区防指下设区水旱灾害防御分指挥部、区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御、城市防台防洪、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工作区水旱灾害防御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鹿城供电分局、武警鹿城区中队等为成员单位区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鹿城供电分局、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鹿城供电分局、武警鹿城区中队等为成员单位
2.3基层防汛组织街镇、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区防指和街镇的领导下,建立区领导包街镇,街镇领导包村,村居干部包户到人的工作机制,做好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4工作职责
2.
4.1区防指职责在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
2.
4.2区水旱灾害防御分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小流域治理与水工程抢险制定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水利、农业有关防汛问题
2.
4.3区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负责全区城市防台防洪工作,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市政、城市排涝的有关问题
2.
4.4区地质灾害防治分指挥部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点和风险防范区的群防群治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
4.5成员单位职责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防汛防台纪律、决策、命令等情况,对执行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区人武部负责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在特别重大汛情时向区防指派驻联络员,同时负责组织区民兵预备役部队、协调驻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