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进货查验与台账记录管理制度
一、专人负责进货查验与台账记录餐饮服务提供者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并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与法律意识
二、食品进货查验内容.产品一般状况、相关证件、合格证明和标识;.批量采购食品查验该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畜、禽产品查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进货查验方法查看感官性状;闻有无异味;辨别真伪;做好记录
四、台账记录.记录方法台账应如实记录采购、保管与使用情况,如进货时间、食品或相关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入库与验收情况、出库与使用情况、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等内容,记录应当真实做到“一贴贴购物凭证;二记做好台账记录;三存妥善保存票据和台账.台账保存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严禁外借台帐记满后应编号存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