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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宁市监函〔2023〕176号),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人事处牵头起草地方标准《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市场监管所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职的“前哨”,是市场监管队伍形象展示的“窗口”,既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也是市场监管业务开展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市场监管所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层治理部署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落实《“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有力抓手机构改革以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夯实做强市场监管基层基础,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巩固和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将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牢固树立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的理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规范内部管理、增强履职能力、强化基础保障、提升信息化水平为重点,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促进基层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示要求,扎实开展“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在此背景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为提升全区基层市场监管局(所)运行管理效率、监管效能和服务效能,提出了编制《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的要求,指导全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从加强基础保障和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业务运行管理机制和完善监督考评机制等方面来进行深度融合和重塑再造,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精准、科学、高效的规划设计和指导规范
三、起草过程.资料收集(2023年2月至3月)整理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36份,收集全国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先进经验、相关文献资料和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共计17条.起草初稿(2023年3月至4月)标准立项后,为加强和推进标准编制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人事处牵头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小组,对标准编制推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参加人员、任务分工及目标要求2023年3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先后前往银川市玉皇阁市场监管所、灵武市崇兴市场监管所、吴忠市上桥市场监管所等全区76个市场监管所进行调研,了解基层市场监管所的基本工作内容和运行管理情况针对基层市场监管所基础保障、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考评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了深度会议研讨,在实地调研和整理分析相关工作资料的基础上,标准起草组着手搭建标准框架,通过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人事处、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反复讨论修改,形成了标准初稿.形成征集意见稿(2023年4月至5月)2023年4月至5月,标准起草工作组就标准草案再次调研基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和征求专家意见,征求到4条意见建议针对意见建议对标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本标准编写中注意遵循了以下原则.与相关法律法规协调一致.本文件严格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与表述.符合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际,使本文件的技术内容易于实施和应用.标准的主要内容源于《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人发〔2022〕44号)、《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国市监人发[2022)45号)和《关于加强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宁市监发〔2023)13号)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业务运行指南两部分——第1部分基本要求;——第2部分业务运行指南;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建设目标主要依据《关于加强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宁市监发[2023)13号),按照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明确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目标,主要包括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专业素养、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础保障建设等内容.建设内容主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要求,给出了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并针对建设内容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条件.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要求主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规范(暂行)》《关于加强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实际工作情况和建设目标,对“组织机构”中的机构设置、机构名称、人员配备、党组织建设、岗位设置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在“内部管理”中,从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交接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在“业务工作”方面,提出一般要求的同时,也对事权清单管理、市场准入、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和执法办案等业务工作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并针对日常监管工作在附录中给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在“队伍建设”方面,主要从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两方面提出了建设要求;在“基础保障”方面,主要从工作场所、功能分区、设施设备、设备维护保养、形象标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的建设要求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充分听取了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的意见和建议,编制过程中无重大分歧意见
七、实施标准的措施建议本标准的制定将有力推进我区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对提升我区基层市场监管治理能力水平起到积极作用,建议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八、知识产权说明本标准不涉及他人知识产权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