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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型集团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日常管理办法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为了加强公司应收款项监督和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障资产安全依据《公司法》《会计法》等法规,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现将《备用金日常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公司20年月日第一条备用金是指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借支给员工的款项第二条原则上不得借支,但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借支的零星支出经审批后方可借支公司机关管理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资产财务部负责人、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借支;各分子公司(含托管单位)经单位主要领导、资产财务部负责人、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后借支第三条借支人须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备用金,并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准以任何名义挪用或长期占用公司资金第四条借支人须如实、规范填写备用金申请单,按权限进行审批,财务人员按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第五条备用金一事一借,借支备用金时必须确定归还期限如有特殊情况在归还期限内无法核销的,必须提交书面说明不能按时归还的原因,并按规定办理顺延手续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借支的具有周转金性质的备用金,在借支时可以不确定归还期限,但须明确周转金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周转金管理办法报资产财务部备案第七条资产财务部于每月末检查备用金余额情况,借支人若逾期不办理核销手续,行政部负责扣取借支人的薪酬冲抵备用金,当月薪酬不足以扣抵的,则在以后各月薪酬中继续扣抵,直到结清备用金全款为止第八条员工调离、退休、辞退或辞职时,必须到资产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凡未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的员工,不予办理调离、退休、辞退或辞职手续第九条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十条本办法由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