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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餐及供餐安全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设置专用备餐间,内设空气消毒设施与备餐相适应的操作台和能够开合的食品传输窗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25摄氏度
二、专间入口处应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
三、备餐前进行空气和操作台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I、备餐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按照规范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五、食品加工好后应在2小时内食用,采用热藏(水浴备餐台、加热柜等)或冷藏备餐,热藏食品温度保持在60摄氏度以上,冷藏食品温度保持在10摄氏度以下存放盛装成品饭菜的容器应放在操作台上,不得直接放在地上
六、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并做出相应处理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七、备餐间内的工具、容器、分餐设施设备等应专用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定位存放
八、备餐间每日使用后应对操作台面、地面进行清理保持清洁食品传送窗口未使用时必须关闭
九、备餐间内不得存放与备餐食品无关的物品
十、非备餐间工作人员在备餐时不得出入备餐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