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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国家标准《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工作简况.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文件国标委发
(2021)41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业车辆标委会”)归口,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计划号:20214884-『604计划完成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制定背景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叉车发生的安全事故在整个特种设备事故中所占的比率较高,而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通过分析,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即为设备老旧、维护保养不当导致事故发生叉车作为仅次于装载机的第二大工程机械产品,制定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标准一是从提高在用叉车安全性能的角度出发,减少叉车因磨损、老化、腐蚀等原因导致安全性能恶化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减少在用叉车“超龄”、“带病”工作的现象;二是从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的角度出发,解决由于超期服役导致“高耗能、高排放”叉车工作造成的环境影响该标准的制定作为TSG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的配套标准使用.主要工作过程起草阶段
①成立起草工作组接到标准制定任务后,工业车辆标委会组织成立了由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构成的标准起草工作组
②收集资料及调研情况2022年初,工作组着手收集和分析国内外相关标本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七、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无重大分歧意见
八、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本标准不涉及专利问题
九、实施国家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的建议等措施建议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批准发布标准发布后,建议采用会议培训、微信公众号解读等方式对国家标准进行宣贯和推广建议本标准批准发布后6个月实施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无准等资料,包括GB/T36697—2018《铸造起重机报废条件》、GB/T5972-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16877-2008《拖拉机禁用与报废》、NY/T1875-2020《联合收获机报废技术条件》等产品报废标准;工作组还对起重机械和农业机械领域相关产品的报废程序和各省、市实施政策展开调研
③形成初稿根据收集到的相关标准资料和信息,以及在用叉车使用现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于2022年10月完成国家标准《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初稿)及编制说明,并报送工业车辆标委会秘书处审核
④一次初稿讨论会议2023年2月9日,工业车辆标委会组织召开了国家标准《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初稿)讨论会,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工业车辆标委会部分委员、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工业车辆标委会秘书处人员共15个单位17名代表与会专家对标准初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讨论,重点对内燃叉车发动机功率损耗和燃油消耗率上升,以及增加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进行了讨论根据会上讨论的意见,起草工作组对标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经过工作组内部多次讨论,于2023年3月5日进一步完善了国家标准《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初稿)及编制说明
⑤二次初稿讨论会议2023年4月23日至25日,工业车辆标委会组织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了国家标准《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第二次初稿讨论会参加会议的有工业车辆标委会部分委员、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工业车辆标委会秘书处人员共17个单位19名代表会议重点讨论了报废技术条件、禁用技术条件和相应的评价方法,并对需要会议讨论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起草工作组根据会议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标准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国家标准《叉车禁用与报废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5月15日报送工业车辆标委会秘书处审核
二、标准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及确定依据
1.标准编制的原则在编制过程中,本着以下原则对标准进行了起草:——遵循“面向市场、服务产业、自主制定、适时推出、及时修订、不断完善”的原则,标准修订与技术创新、试验验证、产业推进、应用推广相结合,统筹推进本标准在结构编写和内容编排等方面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广泛征求生产企业、监督检验机构以及用户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多年来的生产实践经验,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制定标准;—保证标准质量,使标准能够满足当前技术条件的发展,促进产品技术水平的提高,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并为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以避免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在内容表达科学、准确的同时,力求语言简练,通俗易懂.标准主要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叉车禁用与报废的技术条件、评价方法和报废后的处置本文件适用于GB/T
6104.1所定义的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其他类型叉车可参照使用.标准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术语和定义(见本标准第3章)根据文件编写需求和使用理解,对“禁用”、“报废”两项术语进行英译和定义定义时参考了GB/T16877—2008《拖拉机禁用与报废》和NY/T1875—2010《联合收割机禁用与报废技术条件》中“术语和定义”的内容禁用技术条件(见本标准第4章)满载最大下降速度(见本标准
4.1)叉车满载最大下降速度是产品性能指标,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各产品标准中,都规定了不应超过600mm/s0600mm/s是下降安全速度的限值,因此将该项指标纳入禁用技术条件
3.
2.2自然下滑量(见本标准
4.2)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0000kg的叉车,前10min内由于内部泄露造成的载荷下降不应超过100mm;额定起重量大于10000kg的叉车,前10min内由于内部泄露造成的载荷下降不应超过200mm该要求不仅GB/T
10827.1作出了规定,各类型车辆的产品标准也有相关指标规定因此也将该限值要求作为安全要求,纳入禁用技术条件
3.
2.3主要零部件(见本标准
4.3)本节考虑了主要受力结构件和受损后会影响叉车安全性能的零部件,在出现裂纹、磨损、变形或非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会对叉车运行和工作带来安全隐患:a)叉车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包括车架、门架和货叉架,若其出现变形或裂纹,可能会导致结构件断裂,进而造成严重事故,故不准许出现变形或裂纹;b)实心截面货叉相关技术要求参考了ISO5057《工业车辆叉车货叉在使用中的检查和修复》,包括货叉不准许有裂纹、不准许有磨损或变形等导致的安装间隙过大、不准许叉尖高度差超出规定要求、不准许定位锁出现故障、不准许货叉标记不清或缺失、不准许货叉厚度磨损超出规定要求、不准许直线度超出规定要求;c)充气轮胎磨损的要求,参考了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出了磨损极限,并不准许存在破裂、割伤、鼓包等缺陷;d)实心轮胎磨损的要求,参考了HG/T2177-2011《轮胎外观质量》,不准许存在裂纹、或胎体破裂及整圈分离;e)聚氨酯车轮磨损的要求,根据主机厂或轮胎制造商给出的技术要求,不准许存在车轮钢圈与胶层松脱,或胎体有开裂、脱层;f)不准许轮辆出现裂纹、断裂等缺陷,避免叉车运行出现安全事故;g)不准许平衡轮出现缺失,避免因平衡轮缺失导致叉车失稳;h)不准许电气系统中导线、电缆因老化、开裂而裸露,避免引发火源;i)不准许液压管路出现破裂、漏油,避免管路破裂导致货物的骤降,造成失稳影响安全性;j)不准许起升链条出现变形、裂纹,避免发生断裂影响叉车的安全使用;k)不准许滚轮、链轮有裂纹、变形等缺陷,避免其损伤加速其他结构件或部件的磨损
3.
2.4停车制动性能(见本标准
4.4)叉车的停车制动性能和行车制动性能是叉车安全性较为重要的指标,技术要求参考了GB/T18849—2011《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考虑用户实际使用现场环境条件,将标准中规定的坡度值,修改为使用现场的最大坡度,但不大于GB/T18849—2011中
6.
1.2规定的坡度
3.
2.5行车制动性能(见本标准
4.5)技术要求参考了GB/T18849—2011《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该标准适用车型较多,为便于本标准相关方使用,将本标准6种车型的技术指标要求单独进行总结,形成表
12.6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见本标准
4.6)本节考虑的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包括叉车警示装置、护顶架、下降限速装置、门架前倾自锁装置、防越程装置、防止货叉意外侧向滑移或脱落的装置、车轮防护罩、挡货架、司机坐(站)姿状态感知系统、司机权限信息采集器叉车的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可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发生后将人员的伤亡将至最低因此不准许有缺失或其保护、防护功能失效
2.7排气烟度(见本标准
4.7)排气烟度要求考量了柴油叉车的环保性,在用叉车排气烟度的限值要求也是国家强制标准所规定的,超出标准规定限值的不准许其使用
2.8灾害事故(见本标准
4.8)叉车如果发生倾覆、整车碰撞、火灾或水灾事故,其主要受力结构件、重要安全零部件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因此发生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不准许其继续使用
3.3报废技术条件(见本标准第5章)
3.1车架(见本标准
5.1)车架是决定整车报废的唯一主体结构件,如果出现严重变形或者损坏,不准许修复和更换,整车直接报废处理主要受力部分的断面腐蚀达到设计厚度的10%也应直接报废处理
3.2国家明令淘汰车型(见本标准
5.2)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发布需要淘汰的高耗能或落后车型,应作报废处理
3.3排气烟度(见本标准
5.3)在用叉车排气烟度的限值超出标准规定限值的,应先禁用进行整改,在更换后处理或者进行维修后,其排气烟度仍然不符合GB36886的,应作报废处理
3.4使用年限(见本标准
5.4)根据在用叉车实际使用情况,规定了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0000kg的叉车使用年限为15年、额定起重量大于10000kg的叉车使用年限为20年对于冷库车型、沿海地区腐蚀环境条件下使用的车型等,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报废年限
3.4评价方法(见本标准第6章)最大下降速度(见本标准
6.
2.1)最大下降速度的检测,平衡重式叉车参考了JB/T3300《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侧面式叉车参考了JB/T9012《侧面式叉车》、前移式叉车参考了JB/T3244《蓄电池前移式叉车》、插腿式叉车参考了JB/T3340《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参考了JB/T3341《托盘堆垛车》、三向堆垛式叉车参考了《三向堆垛式叉车》(征求意见稿)自然下滑量(见本标准
6.
2.2)自然下滑量的检测,平衡重式叉车参考了JB/T3300《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侧面式叉车参考了JB/T9012《侧面式叉车》、前移式叉车参考了JB/T3244《蓄电池前移式叉车》、插腿式叉车参考了JB/T3340《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参考了JB/T3341《托盘堆垛车》、三向堆垛式叉车参考了《三向堆垛式叉车》(征求意见稿)主要零部件(见本标准
6.
2.3)本标准
4.3涉及的主要零部件,包括车架、门架、货叉架、实心截面货叉、充气轮胎、实心轮胎、聚氨酯车轮、轮辗I、平衡轮、导线、电缆、液压管路、起升链条、滚轮和链轮,通过目测的方式检测变形、裂纹、老化、磨损和腐蚀等情况停车制动性能(见本标准
6.
2.4)制动器性能检测参考了GB/T18849《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行车制动性能(见本标准
6.
2.5)制动器性能检测参考了GB/T18849《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见本标准
6.
2.6)本标准
4.6涉及的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包括警示装置、司机防护约束装置、护顶架、下降限速装置、门架前倾自锁装置、防越程装置、防止货叉意外侧向脱落的装置、车轮防护罩、挡货架、坐(站)姿状态感知系统和司机权限信息采集器,不仅需要检查是否缺失,还要进行功能性验证
4.7排气烟度(见本标准
6.
2.7和
6.
3.2)柴油叉车排气烟度限值检测按照GB36886规定的方法进行灾害事故(见本标准
6.
2.8)通过叉车外观以及相关维护登记等方式判断车辆是否严重受损或发生过自然灾害事故车架(见本标准
6.
3.1)目测检查车架主要受力部分(包括倾斜油缸支座、门架支座、前后桥/轮支撑、配重固定构件)是否出现塑性变形、可见裂纹或断裂并测量受力部分断面腐蚀厚度是否达到原厚度的10%o.10使用年限(见本标准
6.
3.3)叉车的制造日期作为使用年限的起始时间在其使用中发生的改造、修理等不对使用年限有影响报废后的处置(见第7章)报废后的处置参考了《特种设备安全法》
三、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试验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本标准涉及的试验包括内燃叉车功率检测和燃油消耗率检测、制动性能检测、排气烟度检测、结构件变形和裂纹的检测以及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检测内燃叉车功率和燃油消耗率按照GB/T
6072.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该标准是内燃机测试功率、燃料消耗和机油消耗检测的通用标准,广泛用于汽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领域根据该标准的适用范围,以及叉车制造商和发动机制造商的确定,GB/T
6072.1用于内燃叉车功率和燃油消耗率的检测切实可行制动性能按照GB/T18849规定的方法检测,该标准由ISO6192等同转化而来,制动性能的检测与国际的要求保持一致,且该标准实施已有二十余年,对于在用叉车的检测同样适用排气烟度按照GB36886规定的方法检测,该标准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是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强制性标准各地区环保部门对在用叉车排气烟度的检测按照该标准执行,因此对于该标准的引用符合要求结构件变形和裂纹的检测可通过目测检查或者使用仪器进行无损检测,此检测方法是机械产品行业对于结构件变形、裂纹、磨损和腐蚀检测的惯用方法,因此本标准采用此方法符合要求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按照各类型叉车对应的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对于在用叉车性能的检测同样适用.预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截至目前,全国在用叉车已超过400万台,2021年全年销售叉车超过100万台,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叉车生产和使用大国叉车作为特种设备,其安全使用备受关注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叉车发生的安全事故在整个特种设备事故中所占的比率较高,而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通过分析,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即为设备老旧、维护保养不当导致事故发生因此不及时报废叉车,对叉车的安全性,对资源和能源的需求,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越来越大本标准的制定,填补了国内外标准空白,为叉车的报废提供了量化性指标和标准依据,对于推动企业淘汰老旧叉车和产品的更新升级,减少叉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物流安全和环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配合特种的设备监管,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或者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本标准不涉及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不涉及国外样品、样机有关测试数据对比情况五以国际标准为基础的起草情况,以及是否合规引用或者采用国际国外标准并说明未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因本标准不是以国际标准为基础起草,没有采用国际标准,本标准为国内首次自主制定,没有可以采用的国际标准
六、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