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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机器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买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卖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标的为用于本次项目的设备.设备名称.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相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质量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二、合同的解释.本合同中关于设备本身以及其使用的相关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卖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合适的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合适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三、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四、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十五、合同的解除.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1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二十六、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二十七、合同的终止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二十八、保险由方于前对设备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费由方负担
二十九、争议的处理.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a.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务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b.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C.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三十、单据.卖方应于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VAT)
(3)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
(5)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6)其他单据.买方应于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
三十一、禄护南业秘密约定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合适的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相关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三十二、合同的效力L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审查批准后生效,由方于年—月一日前向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
2.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种方式
(1)抵押人和卖方签字盖章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方承担;
(3)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4)本合同自(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项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执行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执行c.按照行业标准执行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a.部件o质量标准或参数b.部件o质量标准或参数.设备整体作证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1部件,作业水平2部件做业水平.设备的整体相关技术性能标准为.以下部件采用以下相关技术1部件,采用相关技术2部件采用相关技术.设备功能.安全性能1对环境的影响2对操作人的影响3安全标识
二、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为¥大写元.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及辅助设备而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相关技术服务包括相关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1设备和材料费用¥大写元2辅助设备费用¥大写元3设计和相关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大写元4相关技术服务费用¥大写元.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包装.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合适的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2目的站/码头;3收货人;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X宽X高,以毫米表示).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合适的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相关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卖方交付的相关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相关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合适的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陵头标记;
(5)毛重/净重(公斤);
(6)箱号/件号
(7)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相关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相关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啧头
四、交付
1.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分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3)卖方应于交货日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合适的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a.合同号;b.机组号;c.设备备妥发运日;d.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e.设备总毛重;f.设备总体积;g.总包装件数;h.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m.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式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式方法
(4)双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完成交付a.卖方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卖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买方则交付完成;b.买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c.买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d.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O.资料交付
(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相关技术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2)相关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的,机场在相关技术资料空运提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相关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日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相关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相关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买方在收到资料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送给卖方
(3)在相关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份和相关技术资料装箱清单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五、保质条款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出卖三■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相关技术规格要求.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多,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七、付款
1.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银行支付给卖方
(1)合同总价的%计¥(大写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声支付给卖方a.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份b.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份c.金额为合同点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份d即期汇票一式份e.商业发票一式份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提交
(2)合同总价的%计¥(大写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支付给卖方a.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份,副本份;b.商业发票一式份;c.即期汇票一式份;d.详细装箱单一式份;e.质量合格证一式份
(3)合同总价的%计¥(大写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卖方a.商业发票一式份;b.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份;c.即期汇票一式份
(4)合同总价的%计¥(大写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天内支付给卖方:a.商品发票一式份;b.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份;c.即期汇票一式份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而所丧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支付时间或者期限.支付地点.逾期付款付款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天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计违约金¥(大写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八、装运条款.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
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头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九、运输.运输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海洋运输按经营方式不同,又分为以下两种a.租船运输b.班轮运输
(2)铁路运输
(3)航空运输
(4)邮政运输.运输单据
(1)海运提单全套洁净已装船提单,作成空白抬头,由发货人空白背书注明“运费到付”/“运费付讫”并通知目的港的买方
(2)航空运单提供一份空运单,注明“运费到付”/“运费已付”,交付买方
(3)航空邮包寄一份航空邮包收据给买方
(4)o.运输回路及费用负担卖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买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卖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机场),未经买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卖方负担.接货单位(或接货人)0买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卖方,以便卖方编月度要车(船)计戈U;必须由买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十、税收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中国政府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支付
十一、验收.自货物交付后的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买方应当在日内向卖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
(14)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
(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个月.经检验,若设备质量合格率为%以上则买方对不合格设备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方负担.经检验,若设备质量合格率为%以下则买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买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十二、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三、不可抗力.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相关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售后服务.卖方负责对设备的安装、调试、相关技术培训、指导,费用由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年—月—日前完成.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的内(时间)维修由方负责,费用由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方提供,费用由负担.设备投入使用后的维护过程中卖方应当负担的义务.设备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十五、知识产权约定卖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予以充分赔偿
十六、责任.卖方
(1)卖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
(2)卖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
(3)卖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
(4)其他违约责任.买方
(1)买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
(2)买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
(3)买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
(4)买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在
(5)其他违约责任.因设备引起的侵权责任的承担依法律规定侵权责任
十七、违约责任.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中途退货的,应向卖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相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如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方自提产品未按卖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卖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6)买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卖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卖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o.卖方的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买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买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卖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卖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买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
(4)卖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买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卖方索赔
(5)卖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卖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买方可拒绝提货卖方逾期交货的,卖方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货物的,卖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买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卖方通知后日内通知卖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卖方发货
(8)其它o
十八、免责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买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1)情形免除责任
(2)情形免除责任.当出现以示情形时卖方免除相应违约或否侵权责任
(1)情形,免除责任
(2)情形免除责任
十九、担保买方于年—月—日前支付定金元
二十、声明及保证.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相关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式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相关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式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H—*、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各方通讯地址如下买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一月―日签约地点卖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一月―日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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