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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全省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以及市安委会“二十八条具体措施”落实落地围绕“一无四降”总目标,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突出排查整治危大工程、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部位,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县(市、区)住建局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落实专班专人负责专项行动具体落实,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要组织专业团队,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定点帮扶指导,组织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
(三)执法查处阶段(2023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精准执法,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聚焦关键点,编制排查任务清单、隐患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四张清单,实行闭环销号管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全年重要工作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的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精心部署,确保行动取得工作实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两个清单”宣贯等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及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住建局,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8月10日和12月10日报送市住建局联系人吴晋,电话0713-8613572邮箱:328341721@qq.com;从2023年6月开始,每月1日前向市住建局报送《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联系人罗雯,电话0713-8359553邮箱772705495@qq.com附件
1.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任务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附件1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任务表1企业
1.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
7.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智慧工地建设
8.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1.坚持严格执法和做好指导服务
2.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组织保障措施
3.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建设
4.强化动态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
1.企业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建筑施工领域多
2.加强演练评估,查找风险识别、应急响应、先期处置、隐
3.加强预案管理,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
4.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熟知安全逃生出口
1.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重点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
2.要正确处理优化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坚决整
3.加强助企纾困,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组织专家
4.持续落实“派驻企业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对企业进行
5.采取“检查+指导”相结合模式,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问最完善并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1.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合理利用时间,组织一线监管执.紧盯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污染.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及时约谈一批、联合
1.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
5.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2.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行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X
3.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1.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
3.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面进行核查,严厉打击无证
1.建立健全标准化企业动态监管和抽查检查机制
3.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非法转包、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不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聚焦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和老旧小.严把事前审批环节,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履职尽责全面消除监管盲区
3.重点对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环节
4.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图审图纸施工,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到监理,全面消除监管盲区附件2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县、市、区)住建局时间2023年月日注
1.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月度调度调度表自6月份开始上报,每月1日前上报截至上月末的累计情况
2.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如电焊等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既要通过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也要通过对企业动火等特种作业存单进行检查核实来发现问题;外包外租管理混乱,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附件3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及要求
一、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施工安全管理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行为;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二)基坑工程是否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基坑土方是否超挖;深基坑施工是否进行第三方监测;是否存在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基坑底部出现管涌,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等基坑坍塌风险预兆
(三)模板工程模板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模板支架承受的施工荷载是否超过设计值;模板支架拆除及滑模、爬模爬升时,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四)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存在未设置连墙件或连墙件整层缺失现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投入使用前是否经验收合格,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失效、被人为拆除破坏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是否大于架体高度的2/5或大于6米
(五)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是否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是否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是否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建筑起重机械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六)高处作业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钢结构、网架安装用支撑结构是否按设计要求设置防倾覆装置;单棉钢桁架(屋架)安装时是否采取防失稳措施;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是否设置在稳定的主体结构上且可靠连接
(七)施工临时用电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参与本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九个一次”工作要求,即每个月至少带班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并组织专题研究、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议、向职代会作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带头讲安全生产辅导课.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体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足额保障安全投入,持续落实“逢会必讲五分钟安全”制度.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防控要结合实际,认真辨识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人群规模等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环节辨识,并进行分类、分级管控,建立安全风险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完善风险辨识、
(八)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是否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九)暗挖工程作业面带水施工是否采取相关措施,地下水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且有不断增大趋势,是否及时采取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统筹各项任务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对辖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不少于2轮全覆盖排查市住建局在完成本级监管项目隐患排查治理的同时,对县(市、区)监管项目开展督导检查不少于2次督促各在建项目根据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填写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三项清单”,逐项记录整改处置情况,并定期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报送
(二)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住建局对辖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应通过《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开展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更新项目检查信息鼓励企业利用智慧工地建设、安装智能化监测系统等方式,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引导从业人员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三)严格监督执法对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不力,现场事故隐患多,安全管理混乱的项目,要对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复核对存在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有关规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等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提请省厅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分级、管控、告知、公示制度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有效防控风险.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结合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范双重预防体系,明确企业、项目各层级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内部奖惩机制,发动全员开展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行业典型事故,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同类事故隐患排查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三项清单”制度,根据日常安全管理情况填写“三项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同时,要建立企业内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销号制度,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专家或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工作质效.组织开展高危作业专项整治要“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开展排查,仔细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土方开挖作业、起重设备安拆作业等风险,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顶管等易造成群死群伤危大工程的管控,重点做好事前审批、事中旁站、事后报告相关审批程序在开展高危作业时,做好“五个确认”确认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审批情况,确认作业人员安全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资格、身体状况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确认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应急救援设备配备情况,确认统一指挥和管理人员,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组织分包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认真梳理各项目分包单位基本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承包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以及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清晰,分包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对分包作业实施全过程管理,作业前是否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是否建立分包单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等问题,要将分包单位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智慧工地建设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标准化,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标准化手册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组织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建设,强化动态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和市住建局《黄冈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智慧工地试点项目指导力度,倒排工期,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辖区项目智慧工地建设基础项全覆盖2024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基础项和提高项100%全覆盖.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建筑施工领域多发频发事故特点,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加强演练评估,查找风险识别、应急响应、先期处置、隐患治理、物资储备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住建部门报告加强预案管理,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行业监管责任L坚持严格执法和做好指导服务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重点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正确处理优化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加强助企纾困,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组织专家团队做好企业指导服务持续落实“派驻企业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对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定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工作提示采取“检查+指导”相结合模式,深入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帮助企业摸清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制定落实针对性提升措施,推动完善并全面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开展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合理利用时间,组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以及市安委会“二十八条具体措施”,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水平.狠抓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坚持“一案双罚”同时,坚决做到“三个一律”,经督办不整改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项目经理和总监不到岗履职,发生亡人安全事故的,一律吊销执业资格;发生亡人事故,未巡查督促整改的住建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一律追责问责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周代管、罚而不管.加强部门之间执法联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优化组织方式,紧盯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环境污染严重等违法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及时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工整顿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聘请第三方专家或机构检查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实行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教不改的企业实施精准重点监管有效实施差异化监管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将“两个清单”作为安管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不熟悉岗位职责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安管人员,建议有关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面进行核查,严厉打击无证、假证上岗.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立健全标准化企业动态监管和抽查检查机制,以工程项目为基础,分阶段开展安全标准化评价,将项目标准化考核结果与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机结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落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充分利用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app开展安全监督和隐患排查,督促项目完善工程基本信息、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和危大工程信息等内容,提升监管效能引导和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先进、高效、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与产品,提高科技保障水平,助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建立倒查机制严格追责问效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明显安全隐患无法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o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厉打击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手续,迫使施工单位盲目赶工期、不按时提供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向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企业发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监理企业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发现安全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停止施工,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非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不力,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落实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聚焦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两大薄弱环节,严把事前审批环节,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取得合格证,并有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重点对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环节进行管控,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图审图纸施工,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监理企业必须做好施工过程中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对在建工程实施监理,全面消除监管盲区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各县(市、区)住建局要高度重视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明确细化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及要求在市住建局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基础上,各县(市、区)住建局、各企业可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专项整治内容,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序号责任主体主要工作1企业
1.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1.每个月至少带班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2.每个月主持召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
4.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5.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6.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议
7.每年向职代会作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8.每年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
9.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带头讲安全生产辅
2.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结合《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全生产安全管理体系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足
3.持续落实“逢会必将五分钟安全”制度
3.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防控
1.结合实际,认真辨识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危险辨识,并进行分类、分级管控
2.建立安全风险公示制度
3.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
4.完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告知、公示制度和风险管控
4.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L结合住建部《房屋巾政工程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级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2.建立内部奖惩机制,发动全员开展排查整治
3.定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行业典型事故,汲取事故
4.建立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实行闭环管理
5.建立企业内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销号制度
5.组织开展高危作业专项整治L“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开展排查,仔细辨识有限空设备安拆作业等风险,突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事后报告相关审批程序
2.确认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审批情况
3.确认作业人员安全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4.确认现场作业条件以及作业人员资格、身体状况及劳动保
5.确认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应急救援设备配备情况
6.确认统•指挥和管理人员,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6.组织分包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1.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认真梳理各项目分包单位基本情况,组
2.承包方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以及是否签订安
3.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清晰
4.分包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是否对分包作业实施全过程管理
6.作业前是否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风险告知
7.是否建立分包单位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8.是否将分包单位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
2.开展监督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2.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才导
3.全面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会“二十条
4.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
3.狠抓隐患整改落实闭环管理
1.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
2.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
3.坚决做到“三个一律”,经督办不整改的一律移交纪检监格,发生亡人事故,未巡查督促整改的住建部门安全监管人
4.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
4.加强部门之间执法联动
1.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总体情况建筑施工1企业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2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3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4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5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6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1部门抽查检查的企业总数(家)2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家)3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带队检查](家)|L4企业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家)5企业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家)6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家)7外包分包安全管理混乱(家)8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家)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情况1帮扶指导重点乡镇(个次)2帮扶指导重点企业(家次)3行政处罚(次,万元)4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次)5移送司法机关(人)6责令停产整顿(家)7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家)8公布典型执法案例(个),其中危险作业罪案例(个)9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10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次)党委政府组织领导情况I县市区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2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3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4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分别到企业宣讲(次)5举报奖励(万元),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6是否在省级主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7县市区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8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