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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管理方面违章作业行为第二十八条有若一任一行为之一的,认定为顶板管理方面的一类违章作业行为231001在空顶超过3个规定支护排、柱(间)距的面积下从事与支护或者处理隐患无关作业的;231002先回后支(撤后排基本支柱支设第二排基本支柱);231003擅自进入采空区的;231004在有严重冒顶危(wei)险的区域内与支护或者处理隐患无关作业的(处理该隐患的除外);231005炼钢工作面在回柱放顶区10m范围内从事其它作业的;231006从里往外或者先底后顶或者先帮后顶维修巷道的;231007锚喷、锚网喷巷道,未按规定施工锚杆或者挂网就喷浆的;231008巷道支护隐蔽工程弄虚作假的,锚杆、锚索及锚固长度不必符合作业规程或者锚固措施要求的;231009作业规程标准规范中的巷道支护设计,未根据地质提供的地层综合柱状图以满足支护强度、设计锚杆、锚索长度的;231010综采工作面不及时拉移架,前梁未接顶或者接顶不严密,连续5架或者累计超过10架端面距>340mm的;231011采煤滚珠轴承累计超过30根或者连续超过10根支柱,排距或者柱距超过设计及允许误差值的;231012采煤工作面绞接顶梁能够绞接,累计超过30根或者连续超过15根不绞接使用的;231013明确规定穿鞋的软底工作面,基本支柱未穿鞋累计超过30根或者连续超过15根的;231014采煤工作面基本支撑点、贴帮点柱、密集支柱、堆柱、丛柱、俄棚、俄柱等特殊支护累计况且15根(组)或者连续缺6根(组)及以上的;231015采煤工作面基本小于支柱迎山角大于5度或者打成退山,全工作面累计超过30根或者连续超过15根的;231016采掘工作面已连续浮现5根或者累计浮现15根及以上断梁折柱不及时更换、处理的;231017采煤改产使用漏液、失效支柱累计超过20根或者连续超过7根的;231018综采工作面支架连续5架或者累计10架及以上浮现明显咬架现象的;231019掘进巷道累计已经超过10架(根)或者连续超过6架(根)支架或者锚杆、锚索间、排距以上设计及允许误差值的;231020掘进或者维修支护时,锚杆、锚索角度不合格累计超过10根或者连续超过6根的;231021掘进或者维修支护时,外露长度超过100mm的锚杆或者外露长度超过300mm的锚索累计超过10根或者连续超过6根的;231022安装的锚梁、托盘仍未紧贴巷帮岩面,累计超过10根或者连续超过6根的;231023违反过断层措施规定进行断层带支护作业的;231024违反岔口条例支护措施规定进行岔口支护作业的;231025每月所进行锚杆和锚索拉力试验未全面覆盖当月所掘的锚杆、锚索支护巷道或者资料弄虚作假的;231026采煤工作面1人回柱,无人看安全的;231027在空顶下作业的;231028更换巷道支护,在拆除原有支护前,未加固邻近支护或者未先替后换的;231029更换巷道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未及时除掉顶帮活砰和架设永久支护,也却未采取暂时支护措施;231030连续10根单体支柱未拴防倒绳的或者拴的恶意位置不当的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言行之一的,认定为顶板管理方面的二类违章作业行为232001在空顶超过2个规定支护排、柱(间)距的面积下作业的;232002伞檐未处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就在其东侧作业的;232003先回后支的(撤后排密集支柱支设前排基本支柱);232004进入作业地点不敲帮问顶就开始从事其它工作的;232005在有工作台冒顶危(wei)险的区域内作业的(处理该隐患的除外);232022锚喷、锚网喷巷道,锚杆或者挂网质量缺少严重问题就喷浆的;232022综采工作面不及时拉移架,前梁未接顶或者接顶不严密,连续3架或者累计超过7架端面距>340mm的;232022采煤工作面累计超过20根或者连续超过7根支柱,排距或者柱距超过设计及允许误差值的;泵站输出压力及采面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232022采煤工作面绞接顶梁能够绞接,累计超过20根或者连续超过10根不绞接使用的;232022采煤工作面基本支柱、贴帮点柱、密集支柱、堆柱、丛柱、破棚、俄拱等特殊支护累计缺10根(组)或者连续缺5根(组)的;232022新规定穿鞋的软底工作面,基本支柱未穿鞋累计超过20根或者连续超过10根以上的;232022采煤既定工作面基本支柱迎山角大于5度或者打成退山,全工作面累计超过20根或者连续超过10根的;232022采掘工作面已连续浮现4根或者累计浮现10根及以上断梁折柱不会及时更换、处理的;232022采煤工作面使用漏液、失效支柱的累计超过15根或者连续超过5根的;232022综采工作面支架连续4架或者累计8架及以上浮现咬架现象的;232022掘进巷道累计超过7架(根)或者连续超过4架(根)支架或者锚杆、锚索间、排距超过设计及允许误差值的;232022掘进或者维修支护时,锚杆、锚索角度不合格累计超过7根或者连续超过4根;232022掘进或者维修钢管时,外露长度超过100mm的锚杆或者卷曲长度超过300mm的锚索累计超过7根或者连续超过4根的;232022安装的锚梁、托盘未紧贴巷帮岩面,累计超过7根或者连续超过4根的;232022不严格按过断层作业措施规定通过支护作业的;232022不严格按岔口支护措施规定进行支护作业的;232022利用巷道支护锚、梁、网、索作支撑,起吊设备、材料的;232023采高大于2m、倾角大于15°的综采工作面支架未使用转用防倒防滑装置的;232023综采工作面支架未按规定安设压力显示仪表的;232024一根锚杆或者一根(一组)曼唐翁未安装紧固完毕,从事下一根锚杆或者锚索的打眼作业的;232025巷道掘进、扩刷、维修不后续按闭环进度随掘随支、随扩随支、随修随支的;232026在安装不合格的后前探梁(包括吊环螺帽不满扣,前探梁位置不符合标准,前探梁未背紧等)下作业的;232027支护的锚杆拉拔力、锚索预紧力不符合设计;232028连续7根锚杆未达到设计扭矩值的;232029连续7根单体支柱未拴防着力点歪绳的或者拴的位置不当的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顶板管理方面的三类违章作业行为233001在空顶超过1个规定支护排、柱(间)距的国土面积下作业的;或者有暂时支护相应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233002有关规定穿鞋的软底工作面,基本支柱未穿鞋累计达到10根或者连续达到5根的;233003采煤工作面累计少于10根或者连续超过4根支柱,排距或者柱距超过设计及允许误差值的;233004采煤工作面阮德达绞接顶梁能够绞接,累计超过10根或者连续超过5根不绞接使用的(低于此数量的,按质量标准化附加考核办法规定处罚);233005采煤工作面大体支柱、贴帮点柱、密集支柱、堆柱、丛柱、俄棚、俄柱等特殊支护单月缺6根(组)或者连续缺2-3根(组)的;233006采煤工作面基本支撑点迎山角大于5度或者打成退山,全工作面累计超过10根或者连续超过5根的;233007综采工作面不及时拉移架,前梁未接顶或者接顶不严密,连续2架或者累计超过5架端面距>340mm的;233008采煤工作面各工序平行作业安全距离不规程、措施规定的;233009采掘工作面连续浮现2根或者累计浮现5根及以上断梁折柱不及时更换、处理的;233010采煤工作面使用变稀、失效支柱的总和超过10根或者连续超过3根的;233011采煤工作面机风巷超前支护(及端头支护)不按规程、措施要求架设的;233012采掘作业地点遇有地质构造,未补充尚安全技术措施仍继续作业的;233013掘进巷道累计以上4架(根)或者连续超过2架(根)支架或者锚杆、锚索间、排距超过设计及允许误差值的;233014基坑或者维修支护时,锚杆、锚索角度不合格累计超过4根或者连续超过2根;233015掘进或者维修支护时,外露长度超过100mm的锚杆或者外露长度已经超过300mm的锚索累计超过4根或者连续超过2根的;233016安装的锚梁、托盘未紧贴巷帮岩面,累计超过4根或者连续超过2根的;233017采掘工作面及巷道维修地点无正规不齐工具的或者找顶工具找顶的;233018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找得到许可顶工具找顶的;233019危岩、活肝未找净,就在其下方防冲的;233020安全员未将本队作业范围内,大于
0.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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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m3的顶、帮悬砰危岩找下,且又仍未采取支护措施的;233021巷道岔口、断层构造带支护纯度低劣的;233022巷道挂口时,不对周围支护进行加固并采取保护措施就放炮的;233023掘进磺头固棚器或者暂时前探梁安装不合格的;233024架棚巷道不按规定背接顶、帮或者安设撑木的;233025用浮煤、浮砰背帮、背顶的;233026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梁、网、托盘、药卷等钢管材料的;233027巷道顶、帮危岩未找净就施工现场危岩锚杆眼的;233028巷道顶、帮危岩仍未找净就喷浆的;233029不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比例配制喷浆材料的;233030将耙斗机导向轮挂在支架或者支护锚杆的;233031采用锚网(喷)支护没有办法将网按规程措施规定下底的;233032掘进磺头底板以上第一排锚杆没有按规程措施新规定施工,锚杆角度达不到要求的;33033连续4根单体支柱未拴防倒绳的或者拴的位置不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