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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五一“医院十大歌星”大赛通知各科室为进一步弘扬舟医精神,增强医院凝聚力,塑造**医院文化品牌,挖掘骨干文艺力量,作为202*年**医院文化年活动内容之一的“**医院十大歌星”大赛拟定于4月29日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时间初定于202*年4月29日,地点医院多功能厅
二、比赛相关事项
(一)本次比赛分青年组(40岁以下,含40岁)和中年组(40岁以上)选手为在职人员
(二)以每个大科为单位,分大内科、大外科、医技、门急诊、行政后勤五个代表队每个队按青年组和中年组各选派2名选手参赛参赛选手名单和演唱曲目于4月13日前上报院办
(三)自定歌曲,曲种不限
(四)比赛序号由抽签决定,伴奏带上交时写明姓名、歌曲名称、歌曲序号、科室
三、奖项设置比赛按青年组和中年组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获奖选手获**医院“十大歌星”称号I、评分细则与标准本次比赛满分为10分,其中形象分3分、基本分3分、技术分4分每一位歌手演唱结束后,评委现场直接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精确到后三位,依此类推前三位选手不当场亮分,待三人演唱全部结束后,由评委集中评议后亮分,其余选手演唱结束后逐一当场亮分
(一)形象分(3分)要求着装整洁大方,得体;演唱姿势优雅;表情自然;富有美感
(二)基本分(3分)要求歌曲总体上连贯、自如、完整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积极乐观
(三)技术分(4分)要求音高、节奏旋律准确,咬字、吐字准确、清晰,能正确表达歌曲的思想感情,准确掌握歌曲的风格、特点,有较强的表现力;能做到声情并茂
五、评委组成邀请院内外领导、专业人员担任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