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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正式运营综合评审责任清单序号运行环节责任事项1
(一)受理接收申请人提父的材料2若申请人提父的申请材料不畀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3依法说明不受理综合评审申请或者不予综合评审的理由4
(二)综合评审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5申请人提父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委托评估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并出具综合评估报告6综合评估报告完成后组织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7
(三)评审意见综合评审合格的,出具同意正式运吕的意见8综合评审不合格的,出具整改意见并报市政府备案9
(四)送达将书面意见送达申请人10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11
(五)事后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本市轨道交通运宫安全服务标准,履行监督责任12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轨道交通正式运宫线路的运宫组织安全与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检查13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14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菖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