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结合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高效、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二、公示内容行政执法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予以公示.事前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事中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佩戴或者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事后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检查结果,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应当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示载体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原则,以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为公开主要载体,以规范性文件、政务新媒体等为补充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方式,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四、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