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sets/images/bg-loading.gif)
![](/assets/images/bg-loading.gif)
![](/assets/images/bg-loading.gif)
![](/assets/images/bg-loading.gif)
![](/assets/images/bg-loading.gif)
![](/assets/images/bg-loading.gif)
![](/assets/images/bg-loading.gif)
![](/assets/images/bg-loading.gif)
![](/assets/images/bg-loading.gif)
![](/assets/images/bg-loading.gif)
还剩3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产品开发的委托合同书9篇产品开发的委托合同书1甲方公司乙方(受聘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财务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公司所属系统产品开发、生产或制造过程中的秘密技术、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包括产品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挡及相关的函电,质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术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2)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包括1/41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羽绒服、棉服外贸男装产品设计,甲方负责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
2、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双方合作的羽绒服,棉服等外贸男装产品第二条、权利和义务风险提不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乙方负责羽绒服、棉服等外贸男装产品(一年四季)的设计研发乙方应该在年月日前完成春季产品的设计;在年月日前完成夏季产品设计;在年月日前完成秋季产品设计;在年月日前完成冬季产品设计以上产品设计经过甲方认可后,甲方将该产品投入生产和销售乙方应努力确保研发产品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如果乙方设计10/41的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将给双方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乐声魁隹一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羽绒服,棉服等外贸男装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该知识产权仅供甲乙双方使用,甲乙双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单方将该知识产权转让或者委托、授权第三方使用
3、羽绒服、棉服等外贸男装产品的销售和生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该在认可乙方设计后的天内将该产品加工投入市场进行销售
4、甲乙双方在该项目合作期间财务管理以甲方为主,乙方有权查询核对财务,有权复印取得财务资料第三条、利润分配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对羽绒服,棉服等外贸男装产品的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按以下顺序分配
1、首先归还甲方为该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所支付的全部款项
2、支付第一项之后的利润,其中的%用于下年度扩大生产及销售,其中%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利润中的%的利润分配权;乙方该%利润中的%的利润分配权第四条、关于合作开发产品的借款约定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合作产品需要资金周转时,甲方将保证无11/41息出借资金给合作项目,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双方实现销售收入时,优先安排归还甲方所出借的资金因资金不足,使接单不能足额完成,甲方要补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利益损失第五条、乙方的薪金及其他待遇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人民币万元甲方在每年度结束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果双方按照第二款进行了利润分配,则不再向乙方支付薪金(设计费用)
2、如果羽绒服、棉服等外贸男装产品当年净利润达到人民币万时,甲方无需根据该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年薪(设计费用)人民币万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汽车油费人民币元第六条、违约责任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设计的任一季节产品不具有时尚性、可销售性,或者乙方设计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未能达到双方预期的销售数额,甲方有权拒绝将该设计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2、如果将乙方设计的产品进行生产、销售可能给甲方造成重大12/41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拒绝将该产品投入生产销售并可解除合同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4、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5、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他方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6、因情况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同意
7、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补充性条款
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股东的要求公开,各方有权查阅各种经营资料
2、合作产品除由甲方生产、销售外,各方股东及亲戚不得从事该产品生产、销售,亦不得授权他人从事该产品生产和销售
3、乙方除与甲方合作及自有的公司外,不得在其他公司从事研发等相关的兼职业务
4、羽绒服、棉服等外贸男装产品服装设计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13/41方共同所有,未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共同拥有知识产权的设计,款式转为其他公司财产或擅自使用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1、本协议由各方合发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由各方于年月日在订立
3、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产品开发的委托合同书4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缘乙方可能成为甲方相关计划(「本计划」)之协力厂商,甲方可14/41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揭露或提供予乙方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厂商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计划,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厂商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厂商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之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15/41营销计划、合作厂商数据、客户数据、人事数据、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16/41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员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亦准用上开程序办理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得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订单或契约,无庸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17/41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继续存在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2、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机密信息之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之签订而将甲方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知识财产权授权予乙方
3、非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乙方应依甲方之要求,至迟于确定本计划不进行、合作关系完成或合作关系终止后、或于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之次日起10工作日内,由乙方负担费用,返还所有甲方机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节录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将机密信息销毁或删除;乙方并应于销毁或删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结书予甲方,叙明其已完成该事实18/41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负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机密信息予乙方之义务,亦不担保其因本计划所提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确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机密信息必然会含有诸如印刷错误、计算错误、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错误基于此,乙方如发现上开错误应主动通知甲方,以维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确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书面之通知径行终止本合约⑴、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任何约定惟甲方如认定该违反系属轻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⑵、乙方无法支付其日常费用、停止进行其惯常业务或申请进行破产或类似程序⑶、乙方将其现有资产超过50%部份,转让予第三人⑷、乙方为第三人并购或与第三人合并⑸、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二条第1项之规定者⑹、乙方或上开第二条第1项乙方在职务上或业务上知悉机密信息之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因涉及诈欺、虚伪陈述、妨害秘密或其它类似犯行而经司法机关追诉者
3、基于乙方充分认知甲方保护相关机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发现乙方或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19/41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产品开发计划、产品市场定位、产品分销途径、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薪资、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4)财务信息各项销售费用、利润数据、种类凭证、各项报表包括对外财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预决算报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内部预算流程、操作手册;财务制度等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b、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c、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d、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e、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2/41使用人及其它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有泄密情事,而拟透过财产保全、诉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执行程序获得实时救济时,乙方同意免除并抛弃甲方预供担保之义务,甲方得仅以释明请求法院准为上开裁定
4、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倘相互抵触或与法令相抵触时,视为无效;其无效仅限于与法令相抵触部份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书之其它部份
5、双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具有合伙、雇佣或相互代理之关系除就本计划正式签署采购、委托或合作合约外,双方为洽商本计划所为之任何讨论及机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释为双方已就本计划达成合意或承诺
6、本协议书权利义务之免除、限制、转让、增删、修正或修改应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权之代表人以书面签署之文件为之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亦拘束任一方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7、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于生效日起5年内有效,乙方应依约负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业务关系之解除、终止、撤销、无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时,除应依法负损害赔偿责任外,并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计人民币100万元整,乙方并应当承担20/41甲方因执行本协议书之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9、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释及补充之;双方因本协议书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争议,应本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书于双方签署时即生效力
2、本协议书壹式贰份,每份皆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协议书人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时间时间产品开发的委托合同书5甲方合同编号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21/41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产品开发设计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内容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合作产品开发设计项目具体内容包括1—品牌策略与形象设计;产品策略与设计第二条项目参与人员.项目总监主管产品开发全程的管理与设计方案的指导把关.企划主管品牌策划研究教师,主管品牌总体策划及形象设计.设计主管工业系教师,主管用户研究规划以及家具设计指导.设计师有经验的美院毕业生人,负责产品创意设计及22/41品牌形象设计.情报助手美院学生人参与前期调研的情报准备以及其他辅助事务.甲方相关人员o第三条项目流程及时间第四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应提供相关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产品的特殊安装配合要求,供乙方在设计过程中使用2应合作需要,甲方提供电脑设备,办公桌椅,传真机,电话机等工作用具所有权归甲方,乙方使用并负责保管,项目完成后归还甲方3甲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本次项目过程所需的各项费用4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其工作所需的产品资料.乙方责任1乙方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将相关设计资料之电子文件提供给甲方备存2乙方应保证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参与其他项目的设计工作23/41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以及甲方的各相关管理规定3乙方提供相应对策划,设计服务4推广及销售阶段-月乙方不再提供任何服务但是应甲方的要求给予策略上的指导,甲方可以行业的标准支付相应费用第五条设计费用的支付L为确保工作的作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本次项目收费采取工资形式分期在每月月初支付设计费用具体如下
2.本次项目工作时间为个月,人员工资及工作室水电,网络,电话,交通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发表或对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资料,因乙方泄密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鉴于本项目属研究性质,乙方不保证所有成果均能获得知识产权如有相关专利产生,其所有权为甲方专有.甲方产品上市后,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对该项目成果享有在学术交流、公开展示等场合之使用权及署名权24/41第七条违约责任.协议缔约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务,若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其义务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予以赔偿.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知识产权、保密义务的约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或造成甲方侵犯他方知识产权,并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或声誉上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在项目前期评审点及项目中期评审点,都有权根据对方的工作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的合作,如果终止协议,在征得对方同意情况下,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25/41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协议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6/41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产品开发的委托合同书6甲方乙方:签约地点签约地点27/41鉴于甲方拥有技术,鉴于乙方对甲方技术的了解,愿意实施甲方的技术及专有技术,并且具备实施该这些技术的物质条件、法人资格和必要的资金,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所提供技术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二、甲方所提供技术乙方可使用的范围以及将来产品的销售范围
三、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护期限:O
四、技术指导的内容:
五、技术指导的人员由甲方派出,差旅费、咨询服务费有乙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甲乙双方另行订立协议进一步明确28/41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O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O
八、技术使用费及支付方法⑴按利润分成,甲、乙—的比例分;2销售额提成%o
九、合作方式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的成本、销售、利润设立单独的帐目,由双方派人共同监管在条件成熟时,由乙方或甲、乙双方设立该技术生产项目的项目公司
十、合作期限O
十一、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甲、乙方商定在生产过程中对现有技术的改良或革新以及由此技术而得到的其他技术,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但双方在合作期限内有权继续使用
十二、其他约定甲方在与乙方就该技术进行合作时,并不限制甲方和其他有条件实施该技术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
十三、违约责任O29/41f、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g、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1)甲方将其商业秘密告知参加使用这种秘密的人,或者认为能够保守此秘密的人2)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3)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4)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5)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6)对于需要具体说明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确认、保密资料交还3/41
十四、争议的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一致同意提交技术提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内容,补充协议或变更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章签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产品开发的委托合同书7下称「甲方」以下称「乙方」缘乙方可能成为甲方相关计划(「本计划」)之协力厂商,甲方可能将有关之机密信息事先揭露或提供予乙方为保护甲方机密信息之秘密性、确保该等机密信息仅供评估或执行本计划之使用,经双方商议后约订如下第一条、机密信息
1、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30/41人、受托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许乙方知悉或取得之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厂商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与商业信息,不论该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现,亦不论其是否以书面或电磁记录形式储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或其它使用人为进行本计划,于洽商过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关于甲方及甲方合作厂商之业务内容、营销及产品开发计划及构想等,包括且不限于甲方与其合作厂商合作之事实及其合作内容等,均视为甲方之机密信息,不论该等信息系以何种形式表达或附着于何种媒介之上
3、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
4、本协议书所称之商业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计划、营销计划、合作厂商数据、客户数据、人事数据、财务数据、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5、本协议书所称之机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⑴、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在双方开始洽商本计划前,即31/41已为乙方所知悉或成为公开信息者;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为相关大众所周知者;⑶、经甲方之书面同意而揭露之机密信息⑷、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能以书面文件或记录证明未使用甲方之机密信息而独自开发取得之信息⑸、依法律之规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开命令或要求之当事人应在法令所许可之范围内,事先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之保护措施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均仅得为评估或将来执行本计划之目的而使用除为本计划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职员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与乙方签订足以保护本机密信息机密性且保密义务及责任不低于本协议书之合约,且其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后另有其它人员在职务上或业务上有知悉机密信息之必要者,亦准用上开程序办理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得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间之合作关系、订单或契约,无32/41庸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得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机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3、乙方同意,对于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计划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机密信息,应与其它数据区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机密信息乙方应采用下列两种注意义务之较高标准,并采取必要且适当之措施,维护其秘密性⑴、乙方用以保护其珍贵资料或财产之注意义务;或⑵、本地同类业务厂商或公司用以保护其机密信息一般采用之合理注意义务⑶、如乙方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机密信息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当使用之机密信息,或防止不当使用之情形继续存在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计划、事后是否33/41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双方为本计划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2、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营业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机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机密信息之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之签订而将甲方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光罩(电路布局)权或其它知识财产权授权予乙方
3、非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制或影印甲方因本计划所揭露或提供之机密信息乙方应依甲方之要求,至迟于确定本计划不进行、合作关系完成或合作关系终止后、或于甲方书面通知到达之次日起10工作日内,由乙方负担费用,返还所有甲方机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制本及节录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将机密信息销毁或删除;乙方并应于销毁或删除完成后立即出具切结书予甲方,叙明其已完成该事实第四条、其它约定
1、甲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负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机密信息予乙方之义务,亦不担保其因本计划所提34/41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确性或合目的性乙方并明了机密信息必然会含有诸如印刷错误、计算错误、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错误基于此,乙方如发现上开错误应主动通知甲方,以维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确性
2、于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书面之通知径行终止本合约⑴、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任何约定惟甲方如认定该违反系属轻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⑵、乙方无法支付其日常费用、停止进行其惯常业务或申请进行破产或类似程序⑶、乙方将其现有资产超过50%部份,转让予第三人⑷、乙方为第三人并购或与第三人合并⑸、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二条第1项之规定者⑹、乙方或上开第二条第1项乙方在职务上或业务上知悉机密信息之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因涉及诈欺、虚伪陈述、妨害秘密或其它类似犯行而经司法机关追诉者
3、基于乙方充分认知甲方保护相关机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发现乙方或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参与本计划之必要人员有泄密情事,而拟透过财产保全、诉前责令停止侵害行为等保全程序或先于执行程序获得实时救济时,乙方同意免除并抛弃甲方预供担保之义务,甲方得仅以释明请35/41求法院准为上开裁定
4、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倘相互抵触或与法令相抵触时,视为无效;其无效仅限于与法令相抵触部份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书之其它部份
5、双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具有合伙、雇佣或相互代理之关系除就本计划正式签署采购、委托或合作合约外,双方为洽商本计划所为之任何讨论及机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释为双方已就本计划达成合意或承诺
6、本协议书权利义务之免除、限制、转让、增删、修正或修改应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权之代表人以书面签署之文件为之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亦拘束任一方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7、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于生效日起5年内有效,乙方应依约负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业务关系之解除、终止、撤销、无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书之保密义务时,除应依法负损害赔偿责任外,并需支付甲方违约金计人民币100万元整,乙方并应当承担甲方因执行本协议书之的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9、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释及补充之;双方因本协议书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争议,36/41应本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书于双方签署时即生效力
2、本协议书壹式贰份,每份皆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协议书人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产品开发的委托合同书甲方乙方为保证甲方的技术内容在专利申请期间得到保密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专利事务合作协议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与该项技术内容有关的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37/41方
二、上款所述保密信息为申请专利所涉及到的信息内容第三方包括
1、第三方在该科技领域可能是甲方的竞争者,
2、第三方可能因得到该项信息而获得非法利益者,
3、第三方可能因得到该项信息而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或潜在合法利益者
三、第一条所述任何形式包括直接提供文字含中文、外文资料、提供声音或图像资料、口头传达、暗示或因乙方主观上的过错而使第三者得知
四、乙方负责代理甲方专利事务的代理人及相关人员在完成有关代理工作后一年内不得在与甲方提供的技术内容所涉及的领域内的公司任职
五、乙方代理人及相关人员不得申请与所代理的甲方专利申请内容相关的专利乙方不得对甲方技术内容改进后提供给他人或自己实施
六、上述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官方或申请人公开以及被他人公开之日起为止
七、若乙方因违反本协议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直接向法院起诉38/41
八、本协议为“专利委托代理协议”附件连同“专利委托代理协议”共同组成本代理协议该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日期乙方日期产品开发的委托合同书9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条秘密信息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产品开发技术、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等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39/
414、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5、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6、若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住处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住处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二、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部门或分公司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4/41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第二条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研发成果和专利技术;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第三条保密义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在合作过程中相应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上述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2、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及新的研究开发等为乙方或第三方谋取利益以及用于其他用途第四条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40/41第五条保密费用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费用,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费用人民—元/月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如已离职,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第七条其它事项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年月日乙方41/41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三、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破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关健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市场、技术、财务、管理、经营等人员离职的,二年内禁止在同行业中以任何形式的就业,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给予乙方在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基本生活保障费120%)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5/413)将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四、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但其中竞业禁止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
3、乙方认可,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根据岗位,每月支付了“职务保密津贴”元,并将此项目每月所支付金额(详见每月工资单该项目具体数额)作为乙方在职和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的保密费,故在乙方离职时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费
4、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6、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6/41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2)分别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元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从损失额中抵扣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六、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经营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7/41产品开发的委托合同书2产品名称/型号委托方(甲方)承托方(乙方)欧麦特电子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甲方委托乙方研制、开发,型号为的新产品,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提供至少叁个样品或相近产品,若没有样品可提供,则甲方需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及详细的图纸图样,以作为开发依据
二、产品的开发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产品的开发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供送检样品
五、产品开发后的生产及货款结算方式
1、签定本协议的同时签定首批供货合同,甲方首批订货量不低于零点伍万只,后续每批订货不低于壹万只
2、款到发货
六、甲方在使用中发现的不良品属制造责任的,乙方无条件退换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8/41甲方(签署)乙方(签署):产品开发的委托合同书3甲方住址乙方住址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共同开发、经营羽绒服、棉服等外贸产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条款第一条、合作内容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9/41。
![贤阅信息](/assets/images/honor-2.png)
![贤阅信息](/assets/images/honor-3.png)
![贤阅信息](/assets/images/honor-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