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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景市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镇联席会议)运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组成镇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召集,由分管道路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任召集人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交管办、政府办、综治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派出所、财政所、应急办、卫生院等单位和全镇各村(居)委会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镇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交通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贵忠同志兼任,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开展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镇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在镇政府直接领导下,组织、协调、指导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决策部署,镇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决策部署.综合研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制订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重大整治行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指导、监督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对各村(居)委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考核,提出“一票否决”建议.定期向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和镇政府报告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镇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并督促镇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建立完善镇、村两级联席会议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镇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组织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人员,指导、督导、考评各村(居)委会交通安全工作.负责镇联席会议的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文档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交管办负责城乡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完善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负责城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责指导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地范围内的散装物料车安全监管镇应急办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依法牵头组织对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派出所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镇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政府办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舆论监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员培训工作卫生院负责指导、协调各地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医疗救治工作配合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所负责落实镇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中学、中心小学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检查和监督拥有或使用校车的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各教学点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镇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请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决定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各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督促、协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二)督查追责制度镇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请区联席会议挂牌督办,并跟踪掌握治理进度,实行过程问责和结果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