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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诚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本机构质量诚信意识,加强本机构质量诚信教育,落实三级质量诚信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整体质量诚信素质,结合相关标准及本机构实际,持续不断地识别诚信要素,特制定本制度,以满足法律、技术、管理和责任方面的基本要求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部门及员工第二章法律要求第三条本机构应掌握并遵守其从业活动中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建立对诚信方面要求的信息跟踪和实施机制第三章技术要求第四条人员能力确保本院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核查人员等接受诚信相关的培训,确保每位人员的能力满足工作岗位的要求第五条设备设施所有检验检测设备应定期检定或校准,设备在规定的检定周期和校准周期内应进行期间核查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功能应正常,并进行验证和有效维护检验检测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活动的开展第六条样品管理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检验检测样品的标识、储存、流转和处理进行管理,利用有效的手段识别样品的来源保护样品安全性和完整性,并保存有关记录第七条标准方法严格依据检测制度、标准、方法、程序、方案、作业指导书等从事检验检测工作,确保相关要求的有效性;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应有相关文件规定,且该偏离须经技术判断、获得批准和客户接受第八条环境条件本机构应有环境控制文件及记录,确保设施和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建立、实施并保持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以应对可能对结果造成影响的紧急情况或事故本院的建筑安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第九条能力验证当本机构参加由外部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或者测量审核、实验室间比对等其他质量控制活动时,应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并如实报告检验检测结果以及原始记录第十条报告证书
(一)本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的报告每一项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本院接受的委托检验,其数据、结果仅能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项目的符合性情况
(二)检验检测记录、报告、证书不应随意涂改,所有修改应有相关规定和授权应有必要发布全新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应注以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件
(三)本机构应采取有效手段识别和保证检验检测报告、证书真实性;应有措施保证任何人员不得施加压力改变检验检测的实际数据和结果
(四)本机构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在批准范围内根据检验检测业务类型,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在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中正确使用第2页共6页获证标识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组织本机构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其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应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第十二条管理体系
(一)本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标准或技术规范建立的管理体系,覆盖了本院所有部门、所有场所和所有活动并有效实施建立的管理体系中包含本院对诚信建设的相关要求并建立措施避免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的脱-4-PTo
(二)本机构建立了申诉、投诉处理管理程序,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特别是有关诚信方面的申诉、投诉等的有效处理
(三)本机构在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时,应关注对诚信建设的评价第十三条独立性和公开性本机构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本院有确保管理层和员工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对工作质量以及公正性有不良影响的压力和影响的措施以及避免参与降低其独立性、公正性、诚实性、可信度、技术能力和判断能力活动的程序第十四条人员管理
(一)本机构检验检测人员不应(但不限于)
1、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项目委托方,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
2、参与任何有碍于检验检测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
3、参与和检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生产、经营第3页共6页活动;
4、谋求不正当利益,威胁、、诱骗或者利用欺诈的手段影响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
5、出具虚假数据和结果或不客观报告和结果
(二)本机构检验检测所有人员的档案真实、可信第十五条记录控制本机构对检验检测的全过程(包括样品来源和流转过程)进行真实记录本院保证不随意编造、更改或者销毁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完整、真实和可追溯,并得到妥善保存和管理检验检测人员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客户服务
(一)本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检验检测时,应识别客户的需求,结合自身条件、资质范围和业务状况与客户订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利不虚假宣传,并确保合法、有能力以及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检验检测任务
(二)本机构实施检验检测时,需要或者已经发生偏离合同要求时,应及时告知客户,配合客户分析偏离带来的影响,并取得客户的书面同意当偏离合同带来不良后果的,本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机构有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包括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的保护程序第十七条分包管理本机构由于未预料的原因(如工作量、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暂时不具备能力)或持续性的原因(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殊协议)需将工作第4页共6页分包时,应依据有关规定或者标准要求,分包给有能力的分包方,并应事先获得客户书面准许未事先征求客户意见或者客户不同意分包的,不应进行分包检验检测报告应清晰标明分包方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第十八条诚信文化本机构开展以诚信为核心的文化建设,树立诚信理念,参与内部和外部诚信文化传播活动诚信文化建设包括质量意识、诚信理念、品牌效应、社会承诺第十九条诚信保障本机构通过制定诚信要素识别和诚信要素监控等程序,建立诚信保障机制第五章质量要求第二十条本机构以多种形式和方式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包括公共责任、道德行为和公益支持等方面的行为
(一)确保能遵守诚信要求,向社会和监管部门提交诚信报告;
(二)明确检验检测活动、服务和质量安全、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公共卫生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三)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和安全知识培训,包括现场、专用的工作培训应对新进、调职和发生事故地方工作的员工进行培训;
(四)为员工提供必需的个人防护装置;
(五)提出为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而采用的关键过程及成绩指标,以及应对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服务和运行出现的风险的关键过程及绩效指标;第5页共6页
(六)预见和应对公众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服务和运行产生负面影响;
(七)在检验检测、服务、运行中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以及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重大质量问题时,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A)确保所有活动和行为符合道德规范,与客户、供方和合作伙伴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
(九)支持公益事业,如承担公益检验检测,组织公益宣传活动等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本机构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6页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