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消防保卫措施
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立工地防火治安责任人,加强对现场人员的防火法制教育,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治安检查
2、临时建筑搭设应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定
3、按动火作业要求申领《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
4、严格执行现场用火制度,电、气焊作业前认真做到《动火安全规定》“八不”、“四要”、“一法”规定
5、仓库除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外,还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制度,对易燃材料要集中管理,并设有明显标志,要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以及道路畅通,各施工班组工具房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松节水等易燃材料
6、办公室、宿舍、仓库临时用电线敷设及用电器具布置由基础上部编制临电方案审批后,方许敷调,不准随意更改搭接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棚、宿舍存放、严禁乱丢烟头、火种,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