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说明播音与主叫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普通话语音面貌、嗓音条件及对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和表现力等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新闻播报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稿件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考试要求.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备稿时不得使用纸笔
四、考查范围.作品朗读科目选材以中小学语文科目涉及的内容为主.新闻播报科目选材以官方主流媒体发布的新闻为主.话题评述科目选材以社会热点、日常生活等内容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