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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件现场处置措施沼气罐、仓库、锅炉燃料斗等因操作意外导致火灾事故时,物料的不完全燃烧会导致周边小范围内大气中CO含量、烟尘异常,公司应采取如下应急措施1)现场发现人员或现场操作人员应采用大声呼喊等方式,向周边人员及值班领导报告,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2)应急总指挥立即赶赴现场,应急总指挥未到之前由副总指挥代行总指挥职权;3)现场操作人员立即终止生产操作;4)拨打外部报警电话(公安no、消防
119、医疗救护
120、市环境保护局xx)请求公安、消防、医院等单位的救援,并向莱西市环境保护局报告说明事故地点、事故情况;5)通知周边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并启动应急联动;6)应急疏散厂内人员,公司周边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车辆出入上级救援力量到现场后,应协助上级救援力量做好疏散警戒工作;7)现场人员应避免在通风不畅处逗留,若事故影响范围有扩大的趋势时,应立即通知周围人员、居民应急疏散至事故点上风向或侧风向;8)对起火点周围100m范围内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和用火管理控制,直至风险消除;9)现场操作人员及应急抢险人员采用消防沙、干粉灭火器等进行应急灭火消防队到现场后,现场抢险人员应主动配合消防人员进行扑救,避免火灾扩大;10)如火势有向周边蔓延的趋势,疏散抢救组应立即联系周边单位负责人及社区负责人,发出事故警报,组织人员疏散注意撤离时要注意方向,撤离方向应该向上风向或侧风向移动,不要停留在低洼处,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应急环境监测;11)火灾扑灭后,事故抢救组协助消防部门进行必要的消洗作业,消除事故残留,避免污染环境;12)火灾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堵截、收集措施,防止消防废水及同期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厂外环境;13)火灾后的消洗,应采取堵截、收集措施,防止消洗废水外排污染环境14)在确认事件已消除,无继发可能,且消洗完毕的情况下,由现场最高总指挥发布应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