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绍兴市柯桥区国有(集体)使用权拍卖委托书绍兴市柯桥区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共绍兴县委
(2003)73号文件精神,委托你单位公开拍卖C标的名称),并作如下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的标的物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同时提供与标的物有关的一切证件、资料及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其他情况
2、委托人将严格遵守产权交易的各项制度及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积极配合拍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3、如拍卖成交,委托人愿意按约定支付相关的交易费用及现场公证费用;拍卖不成交,愿意承担首次公告费用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名)公章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曰提交材料
1.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拍卖的文件口
2.评估报告
3.绍兴市柯桥区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口
4.标的物权属依据口
5.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图纸、清册等).相关情况说明标的价(万元)联系人联系电话受理意见口
1.拍卖文本口
2.拍卖文本电子文档□
3.委托拍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