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盐城市大丰区水域滩涂养殖证服务指南
一、许可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及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盐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0—2030)》、《盐城市大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2030)》等
二、申报材料.申请报告,需要属地村(居)、镇(区、街道)、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表、信用承诺书.申请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国家或集体水域佐证(土地承包合同,海域范围内的须提供海域使用证).养殖水域界至2图(测绘机构出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善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为补充材料
(1)大棚养殖需提供设施农用地备案表
(2)南美白对虾、泥纵和黑鱼养殖需提供有凿井取水的提供水利局许可批复养殖废水排放检测报告(以海水排放标准SC/T9103-
2007.淡水排放标准SC/T9101-2007和农田水质灌溉标准GB5084-2005为审核依据)
三、办理途径.在线办理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大丰区版块,选择“行政事项权力清单”中的农业农村局“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事项进行在线申报链接地址().办理流程受理一镇(区、街道)现场审查-区级核查一公示一发证.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