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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登记备案证明编号:合同号:中山市房屋租赁合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双方确认无异议,上述所列的房屋内设备移交乙方使用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移交日期在年月日本合同租赁期满,双方确认无异议,上述所列房屋内设备移交甲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移交日期在年月日说明.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转租、分租可参考使用本合同文本.租赁房屋应当符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房屋来源证明的原件房屋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双方当事人应将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双方当事人填写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及附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及附件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及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事人可在文本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产权人中山市财政局横栏分局出租人(甲方)中山市横栏镇资产管理中心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政府大院内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本房屋租赁通过下列方式成交口甲乙双方自行成交口甲乙双方委托同一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机构名称经纪服务合同编号经纪人姓名、电话0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房屋的情况及居住要求
(一)甲方将座落在中山市横栏镇发展路宝贵街2号珑熙郡花园卡的房屋(产权证号)(口整租口分租部分)出租给乙方作(口住宅口办公口商业口厂房口仓储口其他)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二)房屋抵押、查封情况口合同双方已知晓该房屋已抵押,并同意各自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口合同双方已知晓该房屋已查封,并同意各自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也经验证,该房屋没有抵押、查封信息租赁合同生效期间,甲方抵押房屋或房屋被查封需告知乙方;甲方抵押该房屋的应当在订立抵押合同前30日书面告知乙方
(三)乙方清楚了解承租物业的情况,并且已经实地考察,明确清楚知道租赁房屋的来源、产权权属现状、消防验收备案情况、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知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风险),并且确定无误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也不得要求甲方作赔偿或补偿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保证金(-)租赁期限自2022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止,共计5年
(二)按照先缴租后使用原则,租金按期缴交,每三个月为一期,首期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应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后续租金乙方应于每期首月前10日内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出具发票租金按照每3年10%的比例递增(即前三年每月租金为中标价,第四至第五年每月租金在第三年的月租金基础上增加10%)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单方上调房屋租金
(三)乙方须将承包款划入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户名中山市横栏镇资产管理中心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横栏支行
(四)租赁期限、租金情况
(三)根据房屋租赁有关规定,甲方可收取乙方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并向乙方开具保证金收据,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大写)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的,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第三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租赁期内,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及有关规定按时交付一切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煤气费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上述费用超过30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所交纳的全部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房屋交付前的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应当依法缴纳房屋租赁的有关税费
(三)本房屋目前处于毛坯状态,在租赁期内,乙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按有关部门要求安装各类设施(消防设施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装修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配电设施等否则甲方有权制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租赁商铺经营过程中必须符合消防、治安、工商、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综合治理等工作,若因此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及设施的损害,一切法律、经济等相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第四条房屋交付、返还及腾退
(一)甲方应于2022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双方经房屋交验,在《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附表1)中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按照租赁结束时房屋现状和《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的设备清单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甲方返还保证金、乙方移交房屋钥匙后视为房屋腾退完成
(三)乙方在腾退房屋前应对房屋中属于乙方的物品进行搬离,乙方腾退房屋后乙方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租赁期间乙方装修的所有设施(天花板、墙身等装修装饰物、附着物、水管电线等)租赁期满后或合同解除之日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若乙方损坏装修设施的,则甲方有权没收所有保证金
(四)在本合同租赁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一个自然日内,乙方须搬离租赁房屋,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
(二)项的规定将房屋返还给甲方,乙方逾期不交出租赁房屋的甲方除没收保证金、限期乙方迁出和补交占用期租金外,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50%收取违约金
(五)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前将以该物业为经营地址而设立的公司注销或将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第五条房屋维护、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二)租赁期内,出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属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的正常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因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延误维修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内,乙方不积极协助甲方对房屋的维修或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非甲方因素)造成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第六条转租租赁期内,乙方如需转租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能转租,乙方擅自转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国家或政府征收、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迟延交付房屋逾180日的;.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乙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欠缴租金或各类费用逾
(30)日的;.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等相关情形的;.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迟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按照月租金的
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迟延交付房屋超过
(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乙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计至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之日止
(二)甲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乙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当期应付租金的
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日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至乙方付清租金之日止
(四)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改变房屋用途、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当月2倍租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房屋损坏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山市有关工商业经营法规为依据经营,如有违法经营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乙方还需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的,甲方不予退还其已经支付的租金且有权没收保证金
(七)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属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商铺,且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属甲方违约的,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给乙方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载明的乙方通讯联系方式为乙方指定通讯联系地址,今后凡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单据以及相关法律文书、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均以此为准,乙方承诺在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联系方式送达的文件均为有效送达,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若任何一方违约的,则守约方为了实现债权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查档调查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第十条双方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本合同附件共
(一)份具体为房屋交接及设备清单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份其中甲方执
(三)份,乙方执
(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中山市横栏镇资产管理中心承租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签订地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签订地点设备、物品名称品牌数量备注租赁期限月租金(人民币)小写大写2022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