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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目的在于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诊疗方案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成功率的重要措施也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范畴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住院期间不明原因的病情恶化或出现严重并发症、院内感染经积极抢救仍未脱离危险、病情仍不稳定者;病情复杂、涉及多个学科或者疗效极差的疑难杂症;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等(告病危必须讨论,病重超过一个星期的要讨论,非计划重返要讨论)
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可以由一个科室举行也可以几个科室联合举行科室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室定期举行,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尽可能参加几个科室联合或院内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提出,经医教科同意,由医教科召集举行
三、举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负责主治的治疗组应尽可能全面收集与患者病情相关的资料必要时提前将有关病例资料整理形成书面病情摘要,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讨论时由经管医师简明介绍病情及诊疗经过主治医师详细分析病情变化及目前主要的诊疗方案提出本次讨论的主要目的、关键的难点疑点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等参加讨论的人员针对该病例的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可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针对病情提出可行性的诊疗建议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尽可能明确诊断,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讨论由经管医师负责记录和登记
四、院级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向医教科提出申请并提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提交医教科由医教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会诊时间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病历讨论必要时主管院长参加若病情需要或因患者家属请求也可邀请院外专家参加医教科和科室均要负责做好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
五、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讨论日期、地点、主持人、记录员、参加讨论人员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入院诊断、病情摘要、讨论目的、参加医师发言的重点内容、结论性意见、记录人和主持人签名参加人员要自己签名备注专业技术职务,由低年资到高年资医师分别讨论,记录者应将每个人的发言,认真记载在科室《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讨论结论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且应载入病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