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
一、业务简介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合规证明业务,是指为加快我市企业股改上市步伐,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规范办理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合规缴存证明,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适用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本市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合规证明的业务
二、遵循原则办理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合规证明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
三、申请资料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他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合规缴存证明,应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合规证明申请表》(可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各业务窗口获取);
(二)单位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证明原件;
(三)未建缴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情况说明资料
四、业务要求
(一)申请单位已办理缴存登记,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关于单位建缴要求;
(二)申请单位不存在欠缴、漏缴、少缴、停缴等现象;
(三)申请单位不存在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事项;
(四)申请单位应确保提交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
(五)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应逐页加盖社保管理部门印章;
(六)因特殊原因存在部分员工未建缴且符合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需提供说明并附能够证明原因的相关材料
五、办理时限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合规证明所提供的资料齐全且符合上述规定的,即时办结;情况复杂需要核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出具证明的决定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单位情况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成立时间社会信用代码单位邮编单位电话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电话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职工总人数人社保缴存人数人住房公积金建缴情况公积金账号开户时间托收开户行银行账号单位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缴存人数人缴存比例%未建缴人数人月缴存额调整本年度□已□未完成未建缴情况说明申请事由与用途兹保证本单位上述填报的内容及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均真实准确,并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单位盖章年月日管理机构意见(具体审查意见)经办人(签字)审核人(签字)年月日审批人(签字)管理机构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