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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轮胎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本细则适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汽车轮胎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本细则规定了此产品的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6条,其中4条作为检验样品,2条作为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GB9743-2015轿车轮胎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新胎外缘尺寸GB/T521-20122胎面磨耗标志高度GB/T521-20123强度性能GB/T4502-20164耐久性能GB/T4502-20165低气压性能GB/T4502-20166高速性能GB/T4502-20167无内胎轮胎脱圈阻力GB/T450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