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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江苏省盐化工新材料工程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填写日期江苏省盐化工新材料工程实验室2014年12月
一、基本情况
二、项目内容摘要(200字)(小4宋体)
三、提交成果形式和主要技术指标(按申报书填写)(小4宋体)
四、年度计划及考核目标
五、项目资助经费经审定,同意资助该课题资助经费万元
六、经费预算
七、共同条款:第一条江苏省盐化工新材料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和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与江苏省有关法规规定,为完成项目,特订本合同第二条甲、乙、丙三方按照《江苏省盐化工新材料工程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实施办法》管理、监督和组织实施,严格遵守计划下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研究计划,本项目自开题,到结束,研究时间为0第三条乙方务必于每年十二月底前,报送《江苏省盐化工新材料工程实验室开放课题中期检查报告》,向甲方详细汇报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第四条乙方在项目进展阶段需向江苏省盐化工新材料工程实验室网站提供至少两篇课题综述或研究进展的短篇报告,并参加盐化工新材料工程实验室的学术活动第五条乙方阶段性研究成果或最终研究成果,在出版或发表时,必须注明江苏称(格式详见甲方开放课题管理办法)否则,此成果不能视作本项目成果,不予结题第六条乙方项目结题时应至少发表一篇SCI论文或发表一篇核心论文同时申请一个发明专利或项目成果能应用于企业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否则不予结题第七条乙方研究工作完成后必须及时结题,填写《江苏省盐化工新材料工程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项目结束时若有经费结余,按淮阴工学院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项目完成后应按江苏省有关科技项目和成果管理办法验收或鉴定成果所有权归属甲乙双方共同享有第九条甲方根据国家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项目管理办法,指导、协调乙方完成项目任务,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第十条丙方协助甲方监督、指导和支持乙方完成项目第十一条本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终止
①项目完成并合同条款执行完毕;
②按照甲方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第十二条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负责人签字):公章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丙方(负责人签字):公章签约日期项目名称(小4宋体)项目负责人、主要成员及分工姓名工作单位在本项目中的分工签字负责人主要成员时间(年度)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年月至年月经费投入经费支出科目金额(万元)科目金额(万元)拨款自筹其它合计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