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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因城镇建设需要,汕头市澄海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澄华街道下窖经联社农民集体位于南田路东侧、文冠路南侧的土地
0.2499公顷,我局已拟订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的用途本批次拟征收澄华街道下窖经联社农民集体位于南田路东侧、文冠路南侧的土地
0.2499公顷,作为我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及地类本批次拟征收澄华街道集体土地
0.2499公顷,其中下窖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
0.2499公顷,地类为农用地
0.2499公顷(其中,耕地
0.1506公顷、草地
0.0993公顷)
三、征地补偿及安置途径本批次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总费用为
102.5389万元安置途径采用货币安置、留用地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是
(一)货币安置本批次拟征收澄华街道下窖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
0.2499公顷,征地费用标准为
235.35万元/公顷,征地补偿费用为
58.8139万元由澄华街道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
(二)留用地安置本批次征收澄华街道下窖经联社农民集体土地
0.2499公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
[2016]30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高效开发利用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
[2020]4号)文件规定,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15%予以划留用地,澄华街道下窖经联社留用地安置面积
0.0375公顷,按所在区域集体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1166万元/公顷)折算货币补偿为
43.7250万元,本批次征收澄华街道下窖经联社集体土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总额为
43.7250万元
(三)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征地涉及有关社保问题,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2021)22号)文件规定办理,具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社保安置方案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