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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2023年4月)市工信局现将《永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起草及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2022年6月,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2月,三明市政府印发《三明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2023年2月13日,在收到永安市政府转来的《三明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市工信局结合我市实际及省上、三明市实施方案起草《永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工作,工信局分别于2023年2月23日和2023年3月9日发函征求发改局、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国网永安供电公司,南昌铁路局集团公司永安车务段,市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投资集团,金融监管局,市银监办、司法局、政府办,市税务局,统计局,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城投集团、交发集团、国投集团等单位意见,对各单位反馈意见进行汇总修改
二、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强化工作落实、附件等六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是总体栗求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三明市下达的“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500吨、40吨、800吨、300吨第三部分是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聚焦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部署实施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等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第四部分是完善节能减排制度体系从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等八个方面着手不断健全节能减排制度体系,为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第五部分是强化工作落实强化节能减排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衔接,明确各有关部门节能减排责任开展“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建立有效约束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全民绿色发展意识第六部分是附件根据下达我市指标任务,进行有关行业节能减排指标设置和分解一是关于“永安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以我市2020年度单位GDP能耗基数为参照根据三明市下达我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为下降16%“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激励目标为
16.5%o二是关于“主要行业节能指标”三明市下达我市的指标进行设置三是关于“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三明市下达我市的指标进行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