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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理事会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本村民小组的自治能力,决定成立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本会的名称为台山市义X镇xX村义义(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名称)理事会(以下称理事会)第二条本会的性质在XX村党支部(党委、总支)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础单元,以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运行方式,以管理本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社会各项事务为主要任务的村民自治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以“共管事务、共谋发展、共建家乡、共享和谐”为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倡导社会道德新风尚,团结和带领村民参与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实现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本会的职责任务是主要负责协助管理本村民小组(自然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调解矛盾纠纷,开展联谊、敬老、济困、助学、关爱等活动,反映村民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等其主要任务是.开展议事协商对本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的财务开支、公益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农地管理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开展民主协商包括研究提出本村民小组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本村民小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研究提出本村民小组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等.办理公益事业组织村民和各方面筹资筹劳,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调解矛盾纠纷协调村民之间、村庄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村民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维护村民权益,作为协商主体参与村(居)民委员会协商,反映本村民小组群众的利益诉求.倡导文明新风组织村民制定、完善和遵守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抵制封建迷信,坚持移风易俗,推行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遏制婚丧嫁娶中的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形成崇德向善、扶危济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村风民风.服务生产生活为村民提供市场信息、生产技术、转移就业、土地流转、生产资料等方面的服务;弘扬社会公德,发扬互助精神,开展敬老、济困、助学、关爱等活动第三章组织机构的设定第五条本会不采用会员制,不吸纳会员,理事会由义人组成,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X人理事会候选人,从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村干、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外出乡贤、社会能人中提名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每届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第六条理事会组成应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村党支部(党委、总支)、村民委员会保持高度一致;2具有较高威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公认;.遵纪守法,无违法建房,无参参与黑恶势力、无违法参与上访;.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七条理事长从理事成员中推选产生第八条理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第九条理事长的主要职责是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负责召集理事会全体成员会议,落实村民小组会议和理事会成员会议的决议,管理和督促理事会成员开展工作理事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理事长开展各项工作,分工负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第四章理事会的调整、撤换、终止第十条理事会成员可以申请辞职,理事会应当在接到申请(书面或口头)的5个工作日内,召开理事会全体成员会议作出决定理事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成员资格自行终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被判处刑罚,不适合继续担任村民理事会职务的.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活动的.丧失行为能力的村民理事会成员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的,村民理事会应当及时予以公告出现的缺额,是否补选,由理事长提出意见,经村民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如需补选,应将候选人名单报村党组织审议确定,同意后按选举程序选举产生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如遇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对本章程进行修改本章程的修改内容,经理事会成员会议讨论同意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二条本章程于XX年XX月XX日村民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