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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审批报备表注对纳入强制结算目录但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单笔金额小于1000元的经费支出可自行选择支付方式,单笔金额大于1000元(含)应选择对公支付,未按规定选择上述支付方式的原则上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未执行上述支付方式的,应先与供货商联系,重新选择对公汇款支付后,由供货商退回个人已支付金额确实无法解决的,须提交本表、支付网银流水、与对方单位的书面沟通记录后履行报销手续因个人其他原因未采用上述支付方式的,不予报销差旅费(除学生、自聘人员、校外人员出差)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因特殊情况未使用公务卡,须提交本表、支付网银流水单位经办人发生日期金额结算事项详细情况说明本人郑重承诺上述事项真实有效,已阅读并充分了解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公务卡使用及对公支付报销管理制度今后若未能按制度选择支付方式,愿意自行承担相关费用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报备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