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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冬季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大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公益宣传力度,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宣传普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乘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则;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应急自救常识,引导乘客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乘客树立文明出行理念让守法礼让、遵守规则成为习惯,让文明出行成为社会风尚
二、工作任务以“车、船、路、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结合春运、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
(一)利用媒体宣传报道积极协调电视台刊播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公益广告,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开展深度报道集中宣传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和组织开展情况,报道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社会公众把自觉遵纪守法放在重要位置,批驳不文明行为和交通陋习,提高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在公众生活中的能见度和曝光率,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集中开展公益宣传结合春运、全国〃两会〃、暑运以及小长假、黄金周运输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专题宣传活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指导运输企业利用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汽车等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播放、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警示告诫,提醒乘客遵守规章、文明乘车,并保证播放时间和频次要在地铁站、轻轨站、客运站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悬挂张贴画、标语,播放视频、动漫,发放宣传品等方式集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公益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文明出行和谐交通》、《绿色文明出行宣传短片系列》、《文明乘车快乐出行》等公益广告,可通过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首页“专题”栏目,进入交通运输公益广告专题自行下载
(三)开展“五进”宣传健全完善“五进”宣传常态化机制,深化文明交通“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教育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每月要分别组织一次针对中小学生和一次针对街道、社区、乡镇居民的宣传教育,制作相关课件,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五进〃宣讲
(四)加强法治宣传强化遵法守纪的价值导向,把法治理念和法治原则体现到文明出行的具体要求中加强从严惩处妨害安全驾驶犯罪有关规定的宣传,预防、减少妨害安全驾驶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文明公约、文明出行等规则,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文明出行的信用体系,提高全行业、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建立健全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红黑榜〃机制,对谩骂、攻击司乘人员,以及“座霸”、“扒门”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五)组织志愿者服务引导加强与团组织、教育部门、学校的协同联动,积极发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公益宣传志愿者队伍组织共青团员、大学生和交通运输青年职工力量协同开展志愿者服务引导,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在2019年春运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发挥文明引导员的作用,引导广大乘客有序出行
(六)文明交通倡议和签名通过新闻发布会、各级媒体等载体以及宣传册等形式持续发出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倡议书,倡议全省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做安全守护者、乘客贴心人和文明出行引导者,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呼吁广大交通运输服务对象与人为善、以和为贵,向交通陋习说不,遵章守序,积极开展“文明出行有我”签名承诺活动,组织行业干部职工及广大从业人员广泛参与
三、宣传教育主要内容通过视频、动漫、标语等宣传教育形式,让乘客了解乘车规则、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安全告知事项等文明乘车有关规定,倡导文明出行,礼让乘车,摒弃霸座、扒门、携带刺激性食物等不文明行为,弘扬文明风尚,提升社会公德加强乘客反恐、逃生知识宣传,提高自救技能,减少遇到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运输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加强《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干扰妨碍驾驶员安全驾驶相关规定的宣传,让乘客了解妨碍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传递公安和司法机关坚决依法制裁妨害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切实提升乘客的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杜绝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专项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量化任务和时间节点等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不断形成阶段性宣传教育工作成果
(三)加强指导,定期反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行动要求,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项宣传措施落到实处要于1月20日前指定一名联系人专门负责专项行动的调度工作,每月30日前反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四)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辖区内运输企业、客运站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省交通运输厅将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予以通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联系人徐家霖;联系电话、(传真);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