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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危重病例抢救制度
(一)急诊科室负责接待处理急诊病人凡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先就地采取急救措施需立即手术的病人应及时联系并送到手术室处理需急诊转上级医院抢救的病人应有专人协助联系120救护车并完成移交手续
(二)专科急诊应遵循〃首诊负责制〃的有关规定急诊病史应符合〃六有一签名〃的要求病情危重涉及多科的临界病人,相关科室须遵守临界病例管理〃的规定,协同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三)各科室(病区)工作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处理急诊和危重病人,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抢救记录平时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科室(病区)必须制定出急救工作程序和各种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做到五定(定数量、定位置、定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护)
(四)遇到抢救病例,须立即报告科(病区)主任,必要时科(病区)主任要亲临参加指挥,特殊情况要报告医教部、院总值班、分管院领导,根据情况负责抢救的组织工作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五)急诊科的抢救室专为抢救急诊危重病人而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抢救监护器械、急救药品、敷料、物品,做到〃五定〃,专人保管不得随意挪用外借,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应重新灭菌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药械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抢救设备应保持完好室内抢救物品严格交接班并有登记,护士长定期查对
(六)抢救病人时,工作人员应按岗定位,遵循抢救程序,配合默契,熟练操作各项医嘱应及时正确,执行要迅速准确,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各项观察记录及医嘱,真实完整病情变化、讨论意见、会诊情况要随时记入病程录每次抢救工作完毕,应进行现场评价和总结病人观察期间,应严格交接班,注意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各科应专门设立急诊、危重病例抢救工作登记本,如实记录抢救经过和结果若病人死亡,要在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分析死亡原因,总结抢救经验教训,提高急救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