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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协议甲方开发区(汉南区)“四水共治”二期工程市政排水管网修复改造沌口、纱帽建成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乙方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参建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本“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分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一条分包基本情况.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开发区(汉南区)“四水共治”二期工程市政排水管网修复改造沌口、纱帽建成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工程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片区施工范围现场包含划分里程范围内市政排水管网新建、混错接改造、管道疏通与修复等.安全管理目标合格并实现“六无”目标
(1)无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不大于万分之二;
(2)无拆迁工程事故和设备安装工程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
(3)无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
(4)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5无因施工造成地表沉陷及由此导致交通中断、通讯中断、用电中断、各种水管破裂漏水、煤气泄漏爆炸、建筑物损坏等重大公共安全事故;6无集体中毒事故第二条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QJT275-2018《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第三条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双方分包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督促乙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时,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督促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措施
7、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对于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8、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
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一般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0、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按照公司及业主相关规定执行,不重复处罚,乙方拒不执行的,处罚款项从工程计量款中直接扣除第四条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整改及安全资料的整理工作乙方应在进场前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武汉地区建筑业分包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证》、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记录的企业安全资格证明等企业资质材料和拟进场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计划乙方施工前必须上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花名册及人员资质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施工过程中若有作业人员发生变动的,须在当天及时上报甲方项目部;乙方要配合甲方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时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交底,并将教育交底记录和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进场人员未报甲方备案并进行培训交底上岗,发生责任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保证上报给甲方的企业、人员资质及机械设备检验报告、合格证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报验资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因乙方伪造资料而发生的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上设专职安全员至少2人,30人以下设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作业班组必须设置兼职班组安全员一名,由工班长兼任,认真履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乙方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未持本操作类别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和年龄超过50岁的作业人员,以及患有心脏病、恐高症等重大疾病的作业人员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存底
10、乙方在安排工人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11、乙方须组织施工班组织积极开展班组周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活动,并填写相关活动记录,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技能,保证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12、乙方不得私自破坏甲方提供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确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设施,必须经甲方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应将防护设施恢复;乙方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资金并足额投入
13、乙方现场施工用电,必须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并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12)要求及甲方相关规定,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配电设备,经甲方专职电工及相关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才准供电
1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电源正确使用,且应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TN—S)的规定用电,不得违反“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即逐级配电、逐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规定,施工现场
一、
二、三级配电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进行监管,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合规范的配电提出整改要求
1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工人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特殊季节施工严格执行建管部门制定的施工作业时间
16、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7、乙方未落实甲方相关管理规定,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等行为导致发生工伤、死亡及重大设备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因此所产生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自理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管理责任人和事故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如事故对甲方造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18、乙方须落实进场员工个人相关信息的收集登记及上报工作,并严格排查不法分子,及时将作业人员花名册上报项目部备档,人员发生退场时须及时上报项目部
19、乙方要认真组织施工班组坚持当班作业前的班组安全交底活动,加强当班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提醒当班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布置当班作业任务,落实当班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强调违章作业的危害,消除安全隐患苗头,并落实好班组活动记录,每周五前上报项目安全部备档
2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作业、吊装作业、煤气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等管线附近的施工作业,乙方须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报项目审批,并派专人配合项目管理人员,落实好现场监护,严禁违章施工作业
21、乙方在施工现场需动火的作业须办理动火作业票,落实好相关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移动式汽车吊吊装作业,须办理吊装令手续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2、深基坑、隧道、箱涵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场所,乙方作业人员进入上述施工区域,须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
23、有毒有害气体或较为密闭的施工场所,须落实好通风及相关安全措施后,经检测,符合要求,项目审批方可进入,严禁作业人员独自逗留或私自进入
24、乙方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撤离相关区域的作业人员,并上报项目部,严禁继续施工作业
25、乙方作业人员宿舍应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乙方应不定期组织对作业人员宿舍的用电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6、乙方应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相关饮食安全的安全预防工作,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第五条法律条款《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第六条争议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的项目办完工程验收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第八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